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编纂民法典”,民法被称作“万法之母”,它保障公民的各项民事权利,编纂民法典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全国人大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经过专家学者反复讨论和论证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材料二:在日常生活中,拿起手机拍几张照片、录一段视频,随手分享,成为许多人的生活习惯;有人还通过“随手拍”监督举报,“随手拍”也可能面临着法律风险,《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了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未经他人同意,“随手拍”若造成被拍者名誉或人格受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公民不能把“随手拍”当成“随意拍”。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党和全国人大在编纂民法典中所起的作用。
(2)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公民不能把“随手拍”当成“随意拍”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