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共和国国歌法》(以下简称《国歌法》),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升旗仪式、体育赛事等,很多场合都需要奏唱国歌。但是,由于过去没有针对国歌的专门立法,一些人在不适宜的场合也奏唱或播放国歌,比如门店开业、私人庆典等,甚至还有人故意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这些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国歌的神圣与庄严,也在无形中伤害了国民感情。
人们对国歌的恶搞、滥用和缺乏尊重,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缺乏立法,人们不知道如何“正确对待”国歌,往往因无知而“犯错”;二是有关部门不知道该如何处罚损害国歌尊严的行为“放纵”了损害国歌的行为。对此;《国歌法》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規范等做出规定,专门明确了奏唱国歌的场合和规范,并将侮辱国歌上升至追究刑责的层面,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歌承载的民族精神已经深入人心。2017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决定将《国歌法》列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这意味着《国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香港和澳门,侮辱国歌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结合材料,分析国歌立法的政治意义,并运用所学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公民在推动《国歌法》落实的过程中应如何发挥作用。
(2)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论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国歌法》列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的正当性。
(3)请就维护国歌尊严,加强国歌教育拟出两条宣传标语,每条标语不超过2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