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7年4月,国家监察立法工作专班前往首批开展改革试点的北京山西.浙江等地进行调研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吸收改革试点地区的实践经验,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2017年6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监察法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2017年11月7日起,监察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草案备受关注,共有3 700多人提出1.3万多条意见建议。对这些意见建议,国家监察立法工作专班高度重视,
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2018年1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监察法草案发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手里。代表们对革案进行了认真研读讨论,总体赞成草案,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予以公布,监察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次次修改,一遍遍审议,监察法草案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正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结合材料说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立法过程中,公民是如何参与民主决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