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为防止少数人侵害农民权利,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要求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机制,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