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在新修订的《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特别法人资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取得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并可以依法开展相应的民事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根据法律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相关活动的合理程序是(  )  
①村《居)民通过民主选举,自己选举当家人,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
②召开村(居)民会议,由村(居)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③村(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或工作报告,定期向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居)民的监督与质询
④村(居)民委员会密切联系村(居)民,经常了解村(居)民的具体要求
A.①→②→③→④B.①→④→②→③
C.④→①→③→②D.②→①→④→③
上一题 下一题 0.65难度 单选题 更新时间:2018-10-12 1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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