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机关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48小时)取代“两规”(以前党的纪检工作的工作条例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电交代问题)措施。该措施的实施旨在
①促使***将监察法作为纪检工作的根本依据
②完善行政系统内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反腐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④保障留置人员合法权利,彰显我国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