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河北省迁安市探索推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试点,把在农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列出清单,共计36条,涵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事项,编成通俗易懂的工作流程,印成挂历发给村民,同时出台《农村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一体落实执行。2017年,该市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原有清单也扩充至60条,涉及党务工作、村务工作、便民服务3大类,包含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阳光村务等9小项,涵盖所有为民服务事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广为宣传,使“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深入人心;同时,还建立了村干部年底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机制,健全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监督体系。可以说,“小微权力清单”的实行为群众干好了事情、为干部挡住了人情,在给群众一个明白的同时,也给了干部一个清白。
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对推进基层治理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