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完成了自1980年颁布以来的第七次修改。此次修改力度大涉及面广,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关键的一步。
材料一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此次改革,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收入的纳税人,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的工薪阶层税负下降尤为明显。9月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要求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同时抓紧出台专项附加扣除细则,使广大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10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就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共征集到16527条意见。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居民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货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六方面的专项扣除。
材料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得到了社会广泛赞同。但其中“房租抵扣个税”在部分地区的实践中遭遇困境和质疑,并引发关注。有人担心:与租房抵扣的个税相比,房东会交更多的税。不少工薪族希望租房抵个税,但又怕房东涨租,在申报与不申报之间徘徊。对此,国家相关部门表示,将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对相关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1)结合材料一,从政治角度说明,国家在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中是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