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18年9月19日永州—深圳北列车上,一位女乘客车票的座位明明是靠过道,上车后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列车工作人员反复沟通,这位女乘客却态度变横,无理取闹,口声声说座位号码写得不清楚,还拒绝出示身份证,令人欣慰的是,这位女乘客很快受到了处罚:除了因“扰乱公共变通工具上的秩序”被罚款200元外,还被纳入铁路征信体系记录中,在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11月1日,该“霸座女”被列入黑名单,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

遇到霸座怎么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及时找列车长、乘务员反映,解决无果后继续找乘警解决,向警察投诉求助,最后如果仍无法解决,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诉诸法律,让法院裁决。

(1)这位女乘客没有履行什么义务?女乘客的行为对于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有怎样的警示?
(2)“霸座女”被处以200元罚款,这属于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相关工作人员针对遭遇霸座给乘客的建议,对于公民维护权利有何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4难度 情境探究题 更新时间:2019-09-06 04: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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