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海南、陕西、河北、广东等地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对居民区、大型建筑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有人认为:“改革开放,国门打开,我们发现跟世界一比,落后太多了。在奋起直追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崇洋媚外、混杂外文的地名,这种傍洋名的做法,是不自信的表现。需要政府切实履行职能,规范地名,重塑文化自信;”也有人认为:“政府未经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方式,对拟清理的不规范地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只是心血来潮,拍脑袋决定,存在矫枉过正、权力边界不明确、行政行为不规范甚至违法的嫌疑。这种不负责任的“改名运动'反倒是文化不自信的表现。”有专家指出,从规范地名这件事来看,地方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心里永远要有两杆秤:一杆是尽量不给群众添麻烦,第二是尽量不要给企业増加负担。如果这两杆秤能够在执法过程中,有一定分量的话,可能一些决策就会更加谨慎,在执法过程中就会有一个衡量标准。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对政府整治不规范地名加以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