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届特约监督员第一次会议,宣布聘任邱德齐等40名同志为云南高院特约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可以通过参加云南高院相关工作会议、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参与制定重大司法政策;参加云南高院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治动;旁听依法公开审判案件的庭审活动;反映或传递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和法院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建议或者举报材料;听取和了解所提意见、建议和举报等事项的办理情况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利。对云南高院执行法律、法规及作出司法决策的情;兄和云南高院工作人员公正司法、审判作风、廉洁自律、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予以监督。
请结合政治生活有关知识,分析说明作为特约监督员如何才能做到正确行使监督权并分析这项举措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