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事件 |
2018年6月19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
2018年6月29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
2018年8月2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 |
2018年8月31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A.践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 |
B.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最高立法权 |
C.政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公民认同感 |
D.公民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建言献策,提高其决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