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6年的一个周末,赵明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了自己一天的时间安排表,朋友们对此纷纷点赞。
材料二:2016年8月6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被告人杨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在去年年底举行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过程中,杨某某等4人在合肥二中考场外利用无线电信号发射装置传递考试答案,并与考生签订作弊协议,约定收取3.5万元费用。该案也是考试作弊入刑以来,合肥市首例作弊入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