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共济功能,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经四川省政府同意,调整和完善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从2019年3月1日起,四川城镇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部分费用。这表明 ①组织文化建设,为区域的医保提供智力支持 ②推进简政放权,促使医疗服务符合经济规律 ③坚持科学决策,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④坚持便民利民,让公民享有更好的政府服务 A.①② B. ①③ C. ③④ D.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