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至4月,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台盟中央联合调研组赴深圳、贵州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情况。在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会上,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制定建言献策,委员们围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定位、总体思路基础制度、监管体制等提出意见建议。人民政协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制定积极开展立法协商的意义在于
①完善了我国的立法体制,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
②集中了民智,充分反映了民意,促进科学民主立法
③凝聚了各方共识,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优势
④明确了立法权力边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