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边一些国家对我国部分领海提出了领土要求。对此,我国政府坚决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如日本实行钓鱼岛“国有化”后,我国政府表示强烈愤慨,对钓鱼岛实行立体式定期巡航;越南和马来西亚提出南海划界案,我国在不放弃主权的前提下,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解决原则,及时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反制措施;同印尼等周边国家开展多项实质性合作项目,与马来西亚签署了政府间海洋科技合作协议等,既维护了我国的核心利益,又促进了世界和平地区的和平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