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某市检察院指控张某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擲用资金罪。2008年,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张某提出上诉,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年终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2016年,张某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并于2018年5月31日公开宜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某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人为最高人民法院勇于纠错叫好,有人认为原审判决和再审判决反差巨大,有损司法公信力。请运用所学政治生活知识对此予以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