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者,治之端也。”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
(1)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确定每年l2月4日为国家日。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责任追究制度,以此进一步确保司法机关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3)依法治国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下列所示做法与之正确连线。
基本要求 做法
有法可依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有法必依 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贯彻“有错必纠”方针
执法必严 全国人大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违法必究 互联网企业依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加强信息监管
(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爪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并多次用到“尊法”一词,如“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等。运用政治常识,以一个短语解释“尊法”的内涵。
(5)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目前,我们在立法领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如:有些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等。针对立法领域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运用政治常识就人大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出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