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12年2月8日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这是首部由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消除劳动者就业的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