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8年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于3月23日起,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即232措施)。232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不符合“安全例外”规定,实际上构成保障措施。3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决定应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发起反补贴调查。此次印方共指控中国政府存在6大类72个补贴项目。4月3日,美国政府依据301调查单方认定结果,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涉及约500亿美元中国对美出口。
材料二针对3月8日美国宣布征收进口钢铝关税,我国自2018年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针对美国政府4月3日,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的行为,中国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将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等农产品、汽车、化工品、飞机等进口商品对等采取加征关税措施,税率为25%,涉及2017年中国自美国进口金额约500亿美元。
(1)概况材料一反映的经济现象,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