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分为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前者由中央财政一次性划拨地方财政,纳入地方预算;后者根据地方项目建设和产业扶持需要,由中央各部门将资金拨付给需要扶持的地方和企业。
表:2013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用途
| 预算数(亿元)
| 占比
|
节能环保
| 2 007.57
| 10.7%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 581.69
| 8.4%
|
农林水事务
| 5 406.7
| 28.8%
|
交通运输基础建设
| 3 487.42
| 18.6%ZXXK]
|
住房保障
| 1 859.68
| 9.9%
|
教育
| 1 189.61
| 6.4%
|
医疗卫生
| 858.92
| 4.5%
|
其他
| 2 373.22
| 12.6%
|

注:2014年将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将由2013年的220个减少到150个左右,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
(1)指出表和图反映的经济信息。
(2)结合材料,运用有关财政和经济发展主题主线的知识,分析设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