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作为推动新一轮国家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被确定为“十三五”规划十大目标任务之一。
材料一:2012~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浙江省生产总值及其增长率

材料二:2012~2015年浙江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速
项目 年份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2012年
| 34550
| 11.6
| 14552
| 11.3
|
2013年
| 37851
| 9.6
| 16106
| 10.7
|
2014年
| 40393
| 8.9
| 19373
| 10.7
|
2015年
| 43714
| 8.2
| 21125
| 9.0
|
注:由于自然禀赋不同,浙江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部分地区的农村。
材料三:多年来,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一方面通过深化财税改革、创新扶持机制、扶持产业发展,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另一方面实施精准扶贫,加快低收入农户增收。各级民政部门实地走访、入户调查、建档立卡、完善低收入农户数据库;推广“土地折价入股”等模式,实现增收渠道多元化;推进就业培训,提高低收入农户自主增收能力。截至2015年底,浙江已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
(1)指出材料一、二所反映的经济信息。
(2)结合材料,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知识,阐述浙江省能够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原因。
(3)结合材料三,从“政府的责任”的角度,说明浙江省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对政府工作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