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部发布《2016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大财政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等。上述扶持集体经济的措施有利于
①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
②促进农村三大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农村经济结构
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农村公共积累
④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发挥集体经济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