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5年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指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会议确定,一是坚持依法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二是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公布抽查事项目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等。重点抽查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三是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为“随意执法”所扰,不越雷池合法经营。
材料二:《居住证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总理***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发布,共23条。相对于过去暂住证制度而言,居住证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条例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生活的相关知识,阐释会议精神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
(2)结合材料二,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居住证代替暂住证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