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市场化、法治化是本次债转股的最大特点。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此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随之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关于如何避免出现债务人把债转股当成“免费午餐”,他表示,在制度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到“三个不”(不兜底、不强制、不免责)和“三个强化”(强化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强化追责)。这说明
①市场化债转股就是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②法治化债转股有利于降低企业负债率,增强非公资本的活力和控制力
③债转股有利于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④企业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要保证债转股后股东合法权益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