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2016年12月19日初次审议,这意味着全球最大的消费互联网即将“有法可依”。《草案》充分考虑了电商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趋势,为电商未来的成长预留了空间,在保护消费者和鼓励创新间寻找最佳“支点”。消费互联网的活力与秩序,来自于监管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之间的紧密配合。此次《草案》的内容兼顾网上交易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特别着重对第三方电商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对于当前问题较多的电商炒信、有偿评价、恶意骚扰、信息泄露、快递丢件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这符合电商发展趋势和国际通行规范,有助于打造开放、共享、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电子商务夯实通往明天的创新之路。“有法可依”成为电商平台应对未来竞争、创新商业模式的基础。
结合材料,从经济生活角度谈谈“有法可依”成为电商平台应对未来竞争、创新商业模式基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