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施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地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要求: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落实“三权分置”要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要依法维护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所需的各项权利,使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的利用,经营主体有权使用流转土地自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获得相应收益。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知识,说明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落实“三权分置”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