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
材料一:2016年6月、10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每次审议后,都将草案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网络征求意见先后历时3个月,《民法总则(草案)》一度成为“网红”,共有15503人次提出70227条意见。2017年2月13日~14日,法学专家学者对《民法总则(草案)》稿进行了最后审议,提出了100余处修改意见。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施行。从起草到施行,《民法总则》体现了“开门立法、汇集民意”,有利于公民对民法的理解,也有利于增强公民的主人翁意识。
(1)结合材料一,运用公民的政治生活知识,分析《民法总则(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因。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施行,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民法总则不但完善了我国法律体系,也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近年来,各地不少农村引入公司化运营机制,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法总则专门设立了“村委会也是特别法人”,帮助他们更好开展经济民事活动。随着社会发展,经济交易方式和类型不断创新,诉讼时效延长到3年,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应对知识经济和网络时代发展需要,民法总则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既能保护创新主体的利益,又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经济知识,分析民法总则对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