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三省十校联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2018年1月11日工信部指出,对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百度、支付宝、今日头条三家企业均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使用目的告知不充分的情况,要求三家企业本着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原则立即整改。目前,信息消费渐成时尚,并带动了我国GDP的增长。但在信息消费的发展中,我国仍面临基础设施支持能力不足、市场准入门槛高、配套政策不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泄露、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这与我国互联网大国地位极不相称,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亟须提升。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对信息消费的支持力度,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科学布局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积极营造让老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环境。
材料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于2017年11月20日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2018年1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湖泊纳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范围,实行湖长制,让湖泊治理从“部门制”迈向“首长制”,将有利于破解湖泊治理中长期存在的权责不对等、推诿扯皮、利益纠葛等问题。这与之前推行的河长制可谓一脉相承,它强化了“关键少数”在湖泊治理中的关键作用,让每一汪湖水都能各有其“主”。通过湖长这个角色,对于湖泊治理中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进行整合,对于各级政府的执行权力进行整合,避免九龙治水,实现高效管理。
(1)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政府应怎样营造让老百姓“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环境,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2)运用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的知识,并结合材料二,分析湖泊实施湖长制有何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