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暨价格改革40年来,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定位发生了“倒转”,市场调节价比重从1978年3%左右,扩大到目前的97%以上,而政府定价范围则从97%左右降低为3%以内。价格虽然是引导市场资源流向的指挥棒,但当价格信号出现异常波动时,单靠市场自身运作难以尽快修复,需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在《价格法》的规范和引导下,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调控手段日益丰富,已经形成了一套“见招拆招”的组合拳;建立了平价商店、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设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对粮食等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格制度和种粮补贴制度,对生猪饲养等实行保险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价格监测规定》,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覆盖城乡的价格监测网络,增强了政府价格调控的遇见性和主动性。
结合材料,运用“走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知识分析说明我国价格改革是如何得到有序推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