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II月1日起,我国降低1585个税目的进口关税。
此次降税涵盖了生产和生活所需的众多商品.平均税率由10. 5%降至7.8%,平均降幅约26%。一是降低在国内有相当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商品进口关税,包括纺织品、建材、钢材等,平均税率由I1.5%降至8.4%;二是降低部分机电设备进口关税,包括工程、通用及动力机械、农机、电工器材、仪器仪表及相关设备零部件等,平均税率由12.2%降至8.8%;三是降低部分资源性商品及初级加工品进口关税,包括非金属矿、木材、纸质制品等,平均税率由6.6%降至5.4%;四是降低有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商品进口关税,主要是整合部分同类或相似商品的税率,适当减少税率的等级。
结合材料并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上述关税调整对推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