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的措施会议决定,从2018年11月1日起,按照结构调整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面临去产能任务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①是释放政策红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②有利于应对当前复杂国际形势,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③违背世贸组织公平竞争原则,可能引发贸易争端
④在加重企业负担的同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