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986年和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在新的形势下,“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的需要,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权威专家进行了充分调研,经反复研究修改并征求中央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之后,《外商投资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征求意见。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外商投资法》。
《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和政府采购活动,强制性标准平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该法同时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并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给予优惠。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