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史,也是改革开放与制度改革互动的历史。1980年,随革开放伊始,个人所得税开征,当时的费用扣除额是800元。但彼时,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才64元左右,交税的“真土豪”,主要是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到了1993年,月薪能达到800元的也不过1%上下,交税仍算得上百里挑一的“权利”。到了2004年,60%的人月薪达到800元以上,到了2017年,全国主要城市月薪收入近7000元。

2018年3月,“个人所得税改革”再次引起了从民间的广泛提议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下面是两会期间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多方评论观点:
观点1: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要更精细地计量公众真实可支配收入,将扣除标准与城镇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情况结合起来考虑,保证普通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要影响。
观点2:个税起征点的提升,无疑有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但值得重视的是,分好财富的蛋糕,起征点并非提得越高越好,而应在公平与效率的最优处下刀,既关注“账面”,更关注“全面”。
(1)有人认为,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利民不利国。请你用所学的《经济生活》的知识加以评析。
(2)结合材料和上图 ,分析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哲学依据。
(3)以“政府的责任:寻找公平和效率的最优处”为题,写一篇300字左右的小论文。
要求:①观点鲜明,可以全面论述也可以就某一点深入分析;
②知识运用准确,贴切,论述合乎逻辑,条理清晰。
③运用政治生活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