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减税2400亿元。自2018年10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自2019年1月1日起,扩大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赔养老人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