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政扶贫资金要围绕五大方面来使用:一是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二是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三是对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四是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五是加强农村扶贫对象的教育、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