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采取多种措施,筑牢实体经济发展根基。做强实体经济,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18年3月28日和4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指出,为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增值税率;一并上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带动各方資金扶持小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通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展实体经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