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开始实施,此举是我国政府为尽早让纳税人享受诚税红利而相应实施的政策。
材料一2018年6月19日,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之后,《修正案》(草案)于2018年6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7月10日,已收集社会各界意见7万余条。
(1)结合材料一,运用公民政治参与的知识,分析《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原因。材料二此次个税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解决了现行分类税制下税负不尽平衡的问题,更好地兼顾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体现税收量能负担原则同时,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支出可扣除,实现降负红利。
(2)结合材料二,运用所学经济知识,分析我国此次个税调整的驱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