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分析题- (共5题)
1.
任何政治制度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但其发展和变革也存在内在的逻辑性。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宋时期官员出行图

材料二 古希腊民主虽然只存在很短的时间,同时其制度设计也是相当的简单和粗糙,且带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局限性;但是它却是人类实践民主和追求自由的开始,是后世追求民主、自由的不竭的智慧源泉,是人类文明史上璀璨的明珠。
——任建林《关于古希腊民主制度之局限研究》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描述两幅图所示政治现象之间的历史联系,试从中央官制设置的角度,分析唐朝与北宋加强皇权的措施有何异同。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雅典民主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局限性”有哪些?以近代美国民主宪政的史实为例,说一说美国是如何克服雅典民主制的“弱点和局限”的。
材料一 唐宋时期官员出行图

材料二 古希腊民主虽然只存在很短的时间,同时其制度设计也是相当的简单和粗糙,且带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局限性;但是它却是人类实践民主和追求自由的开始,是后世追求民主、自由的不竭的智慧源泉,是人类文明史上璀璨的明珠。
——任建林《关于古希腊民主制度之局限研究》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描述两幅图所示政治现象之间的历史联系,试从中央官制设置的角度,分析唐朝与北宋加强皇权的措施有何异同。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雅典民主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局限性”有哪些?以近代美国民主宪政的史实为例,说一说美国是如何克服雅典民主制的“弱点和局限”的。
2.
法制与法治,是人类文明史上重要的一步。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帝国初期的几十年里,法国、西班牙、北非和东地中海的一部分人变成了罗马公民。罗马法提供了对于帝国任何地区的公民都适用的普遍法律系统,这便利了商业的发展。罗马的法学家们仔细地构筑了通用的法律准则——他们认可的自然法和先前的判例
——这为特殊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这是历史上最普遍适用的法律系统之一。罗马法律主要集中于保护私人财产和家庭稳定。······伴随着罗马法律范围的不断拓宽,其公民权范围也在持续扩大。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1787年宪法的目标不是要建立一种由人民来进行统治的政府体制,也不是要建立一个由精英来进行统治的体制。······美国1787年宪法中政府的体制包括“水平方向上的分权制衡”和"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两个方面。
——刘绪贻《美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联系所学知识,概述该"普遍法律系统"除公民法外的其他来源,并简述罗马法在世界近现代法制史上的地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水平方向上的分权制衡”和“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的具体内容。并用一句话概括美国1787年宪法的最大特点。
材料一在帝国初期的几十年里,法国、西班牙、北非和东地中海的一部分人变成了罗马公民。罗马法提供了对于帝国任何地区的公民都适用的普遍法律系统,这便利了商业的发展。罗马的法学家们仔细地构筑了通用的法律准则——他们认可的自然法和先前的判例
——这为特殊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这是历史上最普遍适用的法律系统之一。罗马法律主要集中于保护私人财产和家庭稳定。······伴随着罗马法律范围的不断拓宽,其公民权范围也在持续扩大。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1787年宪法的目标不是要建立一种由人民来进行统治的政府体制,也不是要建立一个由精英来进行统治的体制。······美国1787年宪法中政府的体制包括“水平方向上的分权制衡”和"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两个方面。
——刘绪贻《美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联系所学知识,概述该"普遍法律系统"除公民法外的其他来源,并简述罗马法在世界近现代法制史上的地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水平方向上的分权制衡”和“垂直方向上的分权制衡”的具体内容。并用一句话概括美国1787年宪法的最大特点。
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孟德斯鸠认为每一种形式的政府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每一种政体都是在特定的情况下的必然选择。正如他对法律的论述:“为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人民的;每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什么法律是直接从政体的性质产生出来的,这种法律便是最初的基本法律。”他认为:“政体的性质是构成政体的东西;而政体的原则(法律)是使政体行动的东西。一个是政体本身的构造,一个是使政体运动的人类感情。”并提出“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致决不罢休……从事物的性质来说,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限制权力”。
材料 孟德斯鸠认为每一种形式的政府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每一种政体都是在特定的情况下的必然选择。正如他对法律的论述:“为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人民的;每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什么法律是直接从政体的性质产生出来的,这种法律便是最初的基本法律。”他认为:“政体的性质是构成政体的东西;而政体的原则(法律)是使政体行动的东西。一个是政体本身的构造,一个是使政体运动的人类感情。”并提出“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致决不罢休……从事物的性质来说,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限制权力”。
——摘编自钱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政体思想评析》
解读材料,并结合世界政治史的相关史实,围绕“政体与法律”拟一论题,并就所拟论题加以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4.
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材料一 在立法方面,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等主张,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太祖在《大明律》中更是宣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值得指出的是,隋唐将“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此项规定一直延续至晚清。同时历代对于鳏寡孤独、废疾犯法当刑者,法律都制定了“减刑”“宽宥”以恤刑的规定,清朝还实行存留养亲制度。
在司法方面,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法为治具”思想,后来成为了历代传统。晋刘颂提出“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都沿用了这一司法思想,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的“罪刑法定”,显示了中华法制文明的灿烂。唐太宗多次强调“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进而要求“人有所犯,一断于法”;主持变法的王安石盛赞商鞅以诚信执法,取得成功。在古代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既援法,又考量理与情的影响,形成了“执法”、“准理”、“原情”司法程式,提高了法律的权威和影响力。
(2)据材料二指出古代罗马刑法体现的法制理念与中国古代法制理念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材料一 在立法方面,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等主张,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太祖在《大明律》中更是宣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值得指出的是,隋唐将“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此项规定一直延续至晚清。同时历代对于鳏寡孤独、废疾犯法当刑者,法律都制定了“减刑”“宽宥”以恤刑的规定,清朝还实行存留养亲制度。
在司法方面,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法为治具”思想,后来成为了历代传统。晋刘颂提出“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都沿用了这一司法思想,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的“罪刑法定”,显示了中华法制文明的灿烂。唐太宗多次强调“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进而要求“人有所犯,一断于法”;主持变法的王安石盛赞商鞅以诚信执法,取得成功。在古代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既援法,又考量理与情的影响,形成了“执法”、“准理”、“原情”司法程式,提高了法律的权威和影响力。
——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 罗马共和国时期刑法的罪名,多有处死“以祭谷神、奉献于神”的规定。只对有主观故意的犯罪行为人进行刑罚,如“故意杀害他人”与“不希望杀害他人但不幸发生杀害他人的行为”,前者处予死刑,后者可通过交付一只公绵羊替罪;这一原则长期沿用。进入帝国时期,出现了大量包括宗教犯罪在内的新罪名。执法官根据社会地位确定刑罚的差别,同一种犯罪一般有两种刑罚,一种针对体面者,一种针对下层百姓。罗马私法发达、公法相对滞后的状况深刻影响了罗马刑法发展进程,罗马刑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在整个古代罗马法制史中,犯罪与刑罚始终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之中,且二者之间对应的随意性相当大。——郭静《罗马刑法的发展进程及其影响》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2)据材料二指出古代罗马刑法体现的法制理念与中国古代法制理念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5.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制定《吕刑》。秦朝制定《秦律》,这是一部十分严苛的法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死刑多达十几种。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它集成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融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法律都围绕“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
材料二 公法是以保护调整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强调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与古代中国侧重公法不同,罗马帝国时期立法以私法为主要侧重点。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要求。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帝国在公法与私法方面侧重点不同的原因。
(3)结合材料,谈谈你对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制定《吕刑》。秦朝制定《秦律》,这是一部十分严苛的法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死刑多达十几种。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它集成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融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法律都围绕“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
材料二 公法是以保护调整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强调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与古代中国侧重公法不同,罗马帝国时期立法以私法为主要侧重点。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要求。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法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帝国在公法与私法方面侧重点不同的原因。
(3)结合材料,谈谈你对当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2.单选题- (共12题)
6.
梭伦改革开启了这样一种观念:“基于同意的统治取代了基于强制的统治,矗立于尖端之上的金字塔,又被安放于它的地基。”与此相关的是梭伦改革
A.建立了公民大会 |
B.实行陶片放逐法 |
C.维护了贵族利益 |
D.废除债务奴隶制 |
7.
古雅典法律规定:陶片放逐投票当日,阿哥拉中央用木板围出一个个圆形场地,并留出10个入口,与雅典的10个部落相对应,投票者在陶罐碎片较为平坦处,刻上他认为应该被放逐者的名字,投入本部落的投票箱。材料说明古雅典
A.公民可以直接表决政治事件 |
B.法律维护了雅典所有人的权利 |
C.部落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D.处于部落社会而尚未形成国家 |
9.
伯利克里时期,雅典陪审法庭包括6000名陪审法官,在10个部落地区通过抽签方式选出。这些法官分成10所高级法院,平均每所500人(每所高级法院另有100名候补陪审法官)。陪审员出庭时在弄清案情后,他们就投票判决,相互之间不作商议。雅典每所陪审法庭人数众多的直接原因在于
A.能预防法官受贿的危险性 |
B.能使法院的审判更公正 |
C.能使审判更体现民主性 |
D.能有效遏制法院的独断性 |
10.
伯利克里在演讲时说:“一个公民只要有任何长处,他就会受到提拔,担任公职;这是作为对他优点的奖赏,跟特权是两码事。贫穷也不再是障碍物,任何人都可以有益于国家,不管他的境况有多黯淡。”在此,伯利克里宣扬了
A.雅典民主政体的广泛性 |
B.民主政体为公民参政提供了保证 |
C.雅典人都有报效国家和升迁的机会 |
D.摒弃了财产等级制的思想 |
11.
(题文)公元前5世纪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在《阿卡奈人》中描绘一雅典公民:“我可总是头一个到场……一个人坐好了以后,只好自个儿叹叹气、放放屁、打打哈欠、伸伸懒腰、转过来、转过去、画画符、拔拔鼻毛、算算数目、向往着田园、向往着和平。”这反映出当时的雅典
A.公民大会形同虚设 |
B.民众已失去政治热情 |
C.参政是民众的义务 |
D.统一的公民集体形成 |
12.
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指出:法是最高的理性,理性在人类理智中稳定而充分之时,就是法律。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盖尤斯认为: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就是适用的法。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始终是理性的体现 |
B.法律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
C.法律需要全人类平等遵守 |
D.法律以符合人性为本质特征 |
14.
古代罗马法被誉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最完备的形式”,15﹣16世纪,西欧各国普遍出现“采用罗马法”的热潮,这一现象出现的背景主要是()
A.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兴起 | B.资产阶级政治斗争的需要 |
C.罗马法具有普遍的适应性 | D.人文主义精神在各国兴起 |
15.
公元前242年起,在罗马大法官中专门设立“外事裁判官”,他的司法权针对的正是异邦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罗马人与异邦人之间的争议,人们总结外事裁判官的任务是“在异邦人之间”或者“在罗马市民与异邦人之间执法”。这说明当时罗马
①罗马人与异邦人之间矛盾日渐突出 ②国际贸易与商品经济蓬勃发展
③裁判官审判裁定成为新法创制的媒介 ④逐渐出现适用所有民族的法律
①罗马人与异邦人之间矛盾日渐突出 ②国际贸易与商品经济蓬勃发展
③裁判官审判裁定成为新法创制的媒介 ④逐渐出现适用所有民族的法律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③④ |
16.
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罗马的法律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这是因为有的只是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任何时候任何民族都必须遵守它;再者,人类也只有一个共同的主人和统治者。这就是上帝,因为他是这一法律的制定者、颁布者和执行者”。这里西塞罗旨在强调
A.罗马法的普遍适用性 |
B.上帝权威的不可动摇性 |
C.法律体系的永恒性 |
D.罗马法和雅典法的相似性 |
试卷分析
-
【1】题量占比
材料分析题:(5道)
单选题:(12道)
-
【2】:难度分析
1星难题:0
2星难题:0
3星难题:0
4星难题:1
5星难题:0
6星难题:10
7星难题:0
8星难题:3
9星难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