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道德与法治试题

适用年级:初二
试卷号:363288

试卷类型:期末
试卷考试时间:2019/8/27

1.分析说明题(共1题)

1.
结合材料,完成答题。

2018年6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受到公众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截止7月28日,草案征集意见已超过13万条。

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上调至5000元。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货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最大亮点在于历史性地实现了个税制度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由此也将带来一种更公平的计税模式,也能更好地发挥个税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从而更好地实现税负公平。

(1)拟题:运用所学观点,自拟一个体现材料主要内容的题目。
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论:抓住关键,层次清晰,从不同的角度对上述材料进行分析评论。

2.单选题(共1题)

2.
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2018年,我们完善了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假错案件10件。上述材料(  )
①说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②体现了司法公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③伸张了社会正义,弘扬了社会正气
④说明正义制度的实现取决于法官的态度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试卷分析
  • 【1】题量占比

    分析说明题:(1道)

    单选题:(1道)

  • 【2】:难度分析

    1星难题:0

    2星难题:0

    3星难题:0

    4星难题:1

    5星难题:0

    6星难题:1

    7星难题:0

    8星难题:0

    9星难题: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