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倔在上初一时被评为三好学生,进入初二后,由于长期与社会上的小混混交往,受其“读书无用”观点的影响,上课打瞌睡,经常旷课,不完成作业,进营业性网吧,在QQ空间向同学发布恐吓信息,老师多次教育,小倔却不改。纠集他人结伙滋事,多次欺凌弱小,携带管制刀具,老师和领导多次教育,但小倔仍然不改,直到初三下学期有一天,他与混混小张一起拦路抢劫学生小强的钱包,并把小强打成重伤,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人民法院考虑到小倔是未成年人,在审判过程中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判处小倔有期徒刑4年
(1)小倔的哪些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哪些行为是犯罪行为?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制定并颂布实施的一部法律是什么?
(2)“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小倔进行不公开审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什么保护?我国哪部法律规定了这一保护的主要内容?
(3)小倔由“三好学生”蜕变为少年犯的经历让我们明白了什么道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4)请从培养高雅情趣的角度,简要谈谈小倔可以怎样品味美好生活,防止沦为少年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