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厨余垃圾含有极高的水分与有机物,很容易腐坏,产生恶臭,故应单独、合法回收,依法科学处置。
2019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海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四类,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的双向监督机制,基本建成覆盖分类运输、分类中转至末端处置的全程信息化监管平台,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将面临处罚目前,全国多地陆续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