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春秋时期,随着兼并战争的进行,秦、楚等国都在新占领的地方上设立县和郡,作为新行政建制。一般县在中心区域,郡在边远地区。郡县的长官,不再是世袭领主,而是由君主委派官员直接管理。郡县长官由君主任免,对君主负责,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取代贵族领主的职业官僚。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忽必烈进入中原,建立元朝,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以中书省分驻地方,称行中书省,以便直接处理政务……各省还设有行枢密院和行御史台分管军事和监察。
——《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为了团结内蒙古人民抵抗蒋介石的军事进攻与政治经济压迫,现在即可联合东蒙西蒙成立一地方性的高度自治政府,发布施政纲领,但对蒙汉杂居地区仍容纳汉人合作,并避免采取独立国形式。
——《中共中央关于考虑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指示》(1946年11月26日)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春秋时期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