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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陈道明:让世界无奈于我
沈青黎
陈道明一直被视为演员中的“异数”——在这个媒体热衷于制造话题的年代,他鲜有话题,也不迎合他人制造话题;而作为国内身价最高的男演员,他时常以演艺圈边缘人的姿态自居,对自己的身份若即若离。而究其原因,是因为“演员”这个身份是命运强加给他的,他一直“很被动,总是被推着往前走”,也正因为如此,他不像许多同行那样执着于自己的身份,始终怀有“出离心”,懂得用内省的方式看自己。
陈道明有着公认的好演技,却经常以戏子自居,他珍惜上天赐予自己的安身立命方式,拍戏时迟到早退、不做功课、现场摆谱等情况从来不会出现在他身上。
陈道明是从慢时代里走过来的,沉默冷峻如他,他常常会在接受采访时情不自禁地提及早年的拍戏经历:那时候,一部小电影拍上四五个月,是常有的事。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演员变成了一个高负荷高回报的职业,拍戏也变成了一件非常浮躁的事。很多剧组一开工,大家脑子里想的都是怎么提高效率,演员们也越来越关心合约完成后有多少钱打入自己的账号。起初他屡屡强调:我是文艺圈的人,不是娱乐圈的人,但旧时的文艺圈逐渐分崩离析,让他无所依凭,内心的纠葛也越来越多,面对这种冲突,陈道明只好选择了精神上的遁世:他不再看电视,也不读报不看小说,而是寄情于书画和钢琴,并努力钻研古籍,将自己修炼成了最具文化修养的艺人。
1990年拍完《围城》之后,陈道明一直保持着一部戏歇两年的节奏,不想演的片子,给再高的价钱他也不演,但一旦接下一部,就会踏踏实实待到杀青,相比那些四处赶工的年轻演员,他反倒成了全剧组最清闲的人。他拍戏还有个癖好,那就是不带工作椅,有时一站就是一天。看到这么大牌的艺术家都站着,整个剧组只好全体陪站,陈道明也因此落下了“难搞”、“不好合作”的名声,但他对此不以为意,只是淡淡地解释说:“我并非不好合作,只是觉得你首先要尊重职业,这个职业才会尊重你。我无奈于这个世界,只好让这个世界也无奈于我。”
陈道明的名字取自《道德经》,暗合“道常无名”之意,但陈道明认为自己不算个得道之人,“按照老子的境界,得道的人身上应该有一种包容万物的平和,无为而无不为,而我还残存一些金刚怒目之气,对于大多数事情我可以避开、忍让,但是对于我参与的事,我就得把自己认为不对的那部分都统一好。”
陈道明在许多事情上特别有原则,比如他要拍戏,那么从进入剧组到拍摄结束前,他会一直穿着戏服,在他看来,每件衣服都应该有自己的神韵,必须要想个办法,让没有感情的戏服“附着”在自己身上,变成自己的一部分。《楚汉传奇》拍了六个月,陈道明就把里面的几套戏服穿了六个月,拍完戏回家,他依然穿着刘邦的衫裤,期间从未穿过别的衣服。拍完戏把衫子一脱,他才变回了他自己。
圈内的人都知道,陈道明演戏对片酬并不计较,但假如对方开出的片酬过高,他反倒要再三斟酌,更加留心剧本的质量。因为“如果本子质量太差,制作成本也低,你给我这么多钱,那其他演员会请些什么人?这戏的质量能好到哪里去?如果剧本足够好,对方开出的价码又很高,我会跟他们谈,不要给我那么多钱,你们把钱拿去多请些好演员,大家齐心协力做一个好戏,至于我没那么重要。”
只要剧本合适,时间和心情配合,陈道明接戏并非不爽快,至于后期的宣传,他乐意配合,但绝不迎合。有人说他太傲,他也照单全收,认为“傲不是一件容易事,谦虚倒是容易——只要弯下腰就行了,傲却要挺直腰板,总得有什么撑住腰吧……”
陈道明常说自己是个对人生的设计感差也不想有设计的人,而节制和疏离是他与世界交流的方式。至于这种交流带来的副产品,比如褒贬,比如毁誉,他都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别人怎么看怎么说都可以,就像天冷里就加件衣服,暖了就脱一件,这么多年我早已经适应了,容易受刺激的是那些没有准备的人。”
(选自《读者》,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一段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2】陈道明被人认为“傲”的具体原因有哪些?你认为他身上的“傲”实质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小题3】陈道明“让世界无奈于我”思想的产生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3-03 1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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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永在歌唱    周玉明
早在半个世纪之前,周小燕就在欧洲享有“中国之莺”的美名。当年轻的周小燕以典雅、端庄、清丽的东方淑女形象出现在二战胜利后的巴黎舞台上时,当她用意大利派的圆熟技巧、华丽音色和法国学派的诗意美诠释欧洲经典声乐时,当她用英语、法语、意大利语、德语、俄语等原文演唱欧洲主要国家各个历史时期重要作曲家的代表歌曲时,她的身上都流淌出西方人从未感受过的东方气质和东方韵味。周小燕使欧洲乐坛为“中国之莺”所倾倒。
回到祖国以后,周小燕不满足于自己仅仅是西方人眼中的“中国之莺”,不愿被自己的父老乡亲视为“中国籍的西方之莺”,她和祖国的声乐家们一起努力开拓,呕心沥血地探索美声唱法与中国语言、中国风格及中国传统歌唱美学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新中国成立后,周小燕在频繁的国内外演出中,坚持不懈地在各种公开演唱中安排中国曲目,向世界展示中国声乐的独特魅力。她数次作为国家文化使者被派到苏联、波兰、南斯拉夫、印度、缅甸等国去访问,每到一处都受到当地的热烈欢迎。
对歌剧艺术精益求精的周小燕更懂得:要培养高雅艺术的知音,必须从学生抓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周小燕培养了无数声乐人才:鞠秀芳、张建一、高曼华、刘捷、廖昌永、顾欣、魏松、雷岩、李彩琴、万山红、杨小勇、殷桂兰、李秀英、朱秋玲、王丰、王歌群、张峰、方琼、郭森等。他们以自己的歌声和艺术实力,在国内外的声乐比赛及歌剧演出活动中为祖国争得了荣誉。
常人很难想象周小燕为普及高雅音乐所付出的心血和辛劳。早在1981年,周小燕就热衷于带学生到外省市巡回演出和讲学。她了解到,全国各地盼望能拜她为师的学生中,有不少素质相当好的声乐人才,但由于当地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好苗子得不到及时施肥,难以茁壮成长。于是,周小燕带着一批在国内外歌唱比赛中得奖的高年级学生,利用寒暑假有计划地进行巡回讲学并举办“教学音乐会”。每到一地,她便开展活生生的“形象化教学”,同时为当地的声乐演员和声乐教师上课:现场教学、现场解决问题。遇到一些有培养前途的好苗子,一两次课“喂不饱”的,就带回上海继续培养。每到一处,周小燕就播下一路种子,她的师品、艺品和人品也在当地留下了一连串佳话。
1998年岁末,周小燕亲率11个弟子奔赴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举办三场普及歌剧的教学活动。在教学演出的晚会上,时年82岁高龄的周小燕教授亲自主持,她用通俗、生动、诙谐的言语娓娓道来,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外歌剧和歌曲的创作背景、主要内容及演唱风格。周小燕朴实、高雅的讲授风格感染了观众,经她点拨,高校师生们品味到了高雅音乐的醉人之处,冬日的校园沉浸在浓浓的艺术氛围中。
在两次公开教学中,有二十多位宁波大学的教师上台接受周小燕的指导。周小燕善于抓住每个歌唱者最关键的问题,手把手地教他们运气、换气、发声。在她的指导下,在短短几分钟里,演唱者就由紧张到放松,原本干涩的声音变得干净漂亮起来。目睹此景,台上台下顿时喧哗了。
“作为一个歌手,演唱需要的不仅仅是技巧,更需要的是用心。用心歌唱的声音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周小燕充满活力的声音如春风化雨,滋润了每个人的心,使对歌剧一直抱着“敬而远之”态度的学生,终于明白了自己过去为什么难以领会到歌剧之美。娇小瘦弱的大师用她的真诚、热忱,奋力拉近了学生与艺术之间的距离。
周小燕永远是一脸乐天的灿烂笑容,她爱说一句话:“我是幸运的。我是经得起折腾的幸运者!”周小燕的幸运在于,她执着追求的艺术理想正在一步步走向现实,她创造出了人们普遍认可的文化业绩,先后荣获中国音乐艺术最高荣誉奖“金钟奖”,法国政府授予的“法国国家军官勋章”等。在创造高贵的同时,她也拥有了高贵的人格——人们之所以用“德艺双馨”这个词评价艺术家,就是敬仰他们这种高贵的人格。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周小燕能用多种外国语言原文演唱欧洲一些作曲家的代表歌曲,然而为展示中国声乐的独特魅力,她在各种演出中坚持安排演唱中国曲目。
B.周小燕年轻时在欧洲被赞誉为“中国之莺”,使欧洲乐坛为她所迷倒,然而她并不满足于此,还希望做“中国籍的世界之莺”。
C.周小燕利用寒暑假带领一些获奖的高年级学生到各地巡回讲学,还举办“教学音乐会”。她的学生们的精彩演唱,拉近了当地学生与艺术之间的距离。
D.周小燕身材娇小瘦弱,因此她在运气、换气、发声上十分讲究科学,从而使她原本干涩的声音经过训练变得干净漂亮。
E.周小燕执着地追求艺术理想,创造出了人们普遍认可的文化业绩,先后荣获中国音乐艺术最高荣誉奖“金钟奖”、法国政府授予的“法国国家军官勋章”等。
(2)本文第一自然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周小燕是中国美声声乐教育大师,这在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周小燕爱说自己是“幸运”的,你对此有何看法?请结合原文联系现实谈谈对你的启示。(8分)

同类题2

实用类文本阅读(18分)
我的早年生活(丘吉尔)
“每个人都是昆虫,但我确信,我是一个萤火虫。”
刚满12岁,我就步入了“考试”这块冷漠的领地。主考官们最心爱的科目,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我最不喜欢的。我喜爱历史、诗歌和写作,而主考官们却偏爱拉丁文和数学,而且他们的意愿总是占上风。不仅如此,我乐意别人问我所知道的东西,可他们却总是问我不知道的。我本来愿意显露一下自己的学识,而他们则千方百计地揭露我的无知。这样一来,只能出现一种结果:场场考试,场场失败。
我进入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是极其严格的。校长威尔登博士对我的拉丁文作文宽宏大量,证明他独具慧眼,能判断我全面的能力。这非常难得,因为拉丁文试卷上的问题我一个也答不上来。我在试卷上首先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写上试题的编号“1”,经过再三考虑,又在“1”的外面加上一个括号,因而成了〔1〕。但这以后,我就什么也不会了。我干瞪眼没办法,在这种惨境中整整熬了两个小时,最后仁慈的监考老师总算收去了我的考卷。正是从这些表明我的学识水平的蛛丝马迹中,威尔登博士断定我有资格进哈罗公学上学。这说明,他能通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他是一个不以卷面分数取人的人,直到现在我还非常尊敬他。
结果,我当即被编到低年级最差的一个班里。实际上,我的名字居全校倒数第三。而最令人遗憾的是,最后两位同学没上几天学,就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相继退学了。
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我继续待了近一年。正是由于长期在差班里待着,我获得了比那些聪明的学生更多的优势。他们全都继续学习拉丁语、希腊语以及诸如此类的辉煌的学科,我则被看作是个只会学英语的笨学生。我只管把一般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牢记在心──这是光荣的事情。几年以后,当我的那些因创作优美的拉丁文诗歌和辛辣的希腊讽刺诗而获奖成名的同学,不得不靠普通的英语来谋生或者开拓事业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他们差。自然我倾向让孩子们学习英语。我会首先让他们都学英语,然后再让聪明些的孩子们学习拉丁语作为一种荣耀,学习希腊语作为一种享受。但只有一件事我会强迫他们去做,那就是不能不懂英语。
我一方面在最低年级停滞不前,而另一方面却能一字不漏地背诵麦考利的1200行史诗,并获得了全校的优胜奖。这着实让人觉得自相矛盾。我在几乎是全校最后一名的同时,却又成功地通过了军队的征兵考试。就我在学校的名次来看,这次考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因为许多名次在我前面的人都失败了。我也是碰巧遇到了好运──在考试中,将要凭记忆绘一张某个国家的地图。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将地球仪上所有国家的名字都写在纸条上放进帽子里,然后从中抽出了写有“新西兰”国名的纸条。接着我就大用其功,将这个国家的地理状况记得滚瓜烂熟。不料,第二天考试中的第一道题就是:“绘出新西兰地图。”
我开始了军旅生涯。这个选择完全是由于我收集玩具锡兵的结果。我有近1 500个锡兵,组织得像一个步兵师,还下辖一个骑兵旅。我弟弟杰克统领的则是“敌军”。但是我们制定了条约,不许他发展炮兵。这非常重要!
一天,父亲亲自对“部队”进行了正式的视察。所有的“部队”都整装待发。父亲敏锐的目光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他花了20分钟的时间来研究“部队”的阵容。最后他问我想不想当个军人。我想统领一支部队一定很光彩,所以我马上回答:“想。”现在,我的话被当真了。多年来,我一直以为父亲发现了我具有天才军事家的素质。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只是断定我不具备当律师的聪慧。他自己也只是最近才升到下议院议长和财政大臣的职位,而且一直处在政治的前沿。不管怎样,小锡兵改变了我的生活志向,从那时起,我的希望就是考入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再后来,就是学军事专业的各项技能。至于别的事情,那只有靠自己去探索、实践和学习了。
补充介绍:温斯顿•丘吉尔(1874—1965)英国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丘吉尔的一生虽主要从事政治活动,但他的历史著述和传记文学写作也成就卓著。在195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学院把他比作“具有西塞罗文才的凯撒大帝”(《颁奖辞》)。
【小题1】下列对文段的分析综合,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E、学习英语、背诵长篇史诗、玩锡兵,这些事例隐含着传主的一个观点,学习要有自己的爱好,它关系自己今后的志向和发展。
F、本文语言诙谐幽默,不是单纯的搞笑,它折射出传主深厚的文学修养和深刻的思想。
A.文段开头一句,运用比喻,显示了传主的自信和自谦,并隐喻了传主人生的微不足道。
B.“蛛丝马迹”一词幽默而又意味深长,自嘲了自己学识水平低下和哈罗公学校长的慧眼。
C.文段以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叙述了自己求学中的尴尬和兴趣爱好,语言诙谐幽默。
D.文中叙述“背诵”和“征兵考试”两件事,旨在批判当时的教育制度扼杀青少年的个性。
【小题2】此文诙谐幽默,文中划横线的两个句子读后令人忍俊不禁,试简析它们的作用。(6分)
【小题3】丘吉尔在哈罗公学的成绩不佳,后来却成为著名的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请结合全文和“补充介绍”,简要谈谈你从中受到的启发,请分条列举(可联系自身实际)。(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节选自《奥巴马传》
【小题1】结合本文和奥巴马的生活经历,下列选项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混血儿的身份,使奥巴马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干过不好的事。
B.奥巴马曾经在美国、印尼、肯尼亚生活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也是他竞选的有利条件。
C.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后,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D.奥巴马从基层工作做起,使他更深切地接触民众,关注民生。
E. 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这表明黑人在美国地位的提升,同时也是民主政治进步的标志。
【小题2】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6分)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6分)
【小题4】文章结尾说“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你是否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呢?结合本文和现实,请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我爱这土地
艾青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
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
——然后我死了,
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材料二:
吹着彩色的欧罗巴芦笛走上诗坛的艾青,曾以一首激扬的《大堰河,我的保姆》奠定了他在中国乃至世界诗坛的地位。可是,他在上世纪50年代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他的爱情、婚姻和家庭,也像他的诗歌那样充满着激情和诗意吗?昨天下午,艾青的夫人高瑛,把一本记述她和艾青四十余年风风雨雨的书——《我和艾青的故事》,带到了被艾青称为“港湾”的东四家中。
“艾青1996年5月10日离去以后,经常有朋友劝我写一写我和艾青的过去,艾青没有完成的事情,他们希望由我来完成。”在漫溢的书香中,高瑛说,大家都觉得,艾青不写自己的回忆录,是太大的遗憾。“有一天,柯岩到我家来,催促我动笔把艾青和我的故事写出来,并且起了书名。她说,就叫《我和艾青的故事》。”在朋友们真诚的鼓励、热心的敦促下,高瑛开始动笔。“虽然有那么多人鼓励我写这本书,但是刚开始,我却遇到了来自家庭内部的阻力。晚辈希望我高抬贵手,只写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最好不要涉及、牵扯到他人。于是,写什么、怎么写成了一个问题。”
高瑛自己说,这本书中的很多内容都是轻描淡写,而不是浓墨重彩的讲述。“但是,有的故事,难免会写到想避却避不开的人和事,我还是写上了。艾青曾经给一本传记写序说:‘要尊重历史,有的人居然为自己编造历史,甚至篡改历史。这是愚蠢不明智的。’我也觉得,如果有些情节不写,反映的历史就不真实了。”
据中国戏剧出版社艾东社长介绍,展现艾青被打成右派直到去世的四十多年的生活经历,是此部传记的内容;在无法写诗的岁月中,诗人所面对的婚姻、家庭的磨难与不幸,是该书的叙述核心。“艾青身后没有留下关于自己的文字资料供研究者和喜爱他的读者阅读,此部回忆录由一直与其患难与共的妻子高瑛写出来,具备了珍贵的文学和史料价值。”艾东如是说。
当天下午4点15分,79岁的诗人贺敬之在电话中向高瑛表达了对这本书的喜爱之情。“我年轻的时候就读艾青的诗,一直对我国新诗史中这位伟大的诗人怀着崇敬和爱戴的感情。该书的文笔朴实、坦诚、亲切、感人,文字语言很有魅力,有诗意。书中写了很多我们了解不深的往事,对大家了解艾青的精神风貌很有史料价值。艾青在艰难的情况下坚忍不拔,保持对祖国和革命的信心,满怀对人民的情感,这些都通过这本书一一呈现在我们的眼前。”贺敬之说这本书非常吸引他。
选自《北京青年报》
【小题1】《我爱这土地》这首诗中为什么用“嘶哑”来形容鸟儿的歌喉?
【小题2】材料二大篇幅引用的高瑛、艾东、贺敬之的话,分别写出了什么内容?
【小题3】阅读两则材料,你感觉艾青具有哪些性格特点?并结合材料一或材料二概括分析。
【小题4】右图是艾青的头像,请运用第二人称写一段话,表达对他的敬仰之情,要求运用比喻和排比的修辞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一篇访谈,回答文后的问题
□北岛(当代诗人、作家)   □林思浩(出版人,任职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林思浩:你的新书《城门开》写的是北京记忆,其中有没有用文字“修复”一座“被毁掉”城市的心意?
北 岛:与其说是用文字“修复”,不如说是“哀悼”。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我猜想,一个1990年代出生的孩子,大概认为北京就是现在这样,天经地义,一个古城只是谣传而已。其实根本不止北京如此。前几年也去过我的祖籍绍兴,那是我头一次回老家,失望之极。哪儿还有鲁迅笔下的那种韵味儿?就连鲁迅故居都像是仿造的。我认为,不仅我这样的异乡人在自己故乡迷失了,所有不聋不傻的中国人全都在自己故乡迷失了。
林思浩:中国文化史上也有一些用回忆来复原文化名城的例子,一代文物的倾毁反而成就了文学的不朽,文学又反过来令文物增添了传奇的吸引力。你怎样看待这种关系?
北 岛:我既没有文学不朽的野心,也没有考古热情,何况北京作为城市算不上什么文物,人们至今还住在其中。我只是希望我们从紧迫的节奏中停下来,哪怕片刻也好,反观我们的生活,看看在所谓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写此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借助文字追溯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生命的开始,很多事都是在那时形成或被注定的。
林思浩:你在写作《城门开》时是否想过在北京这座城市和您的生活间做一区分?哪一部分更令您着迷?
北 岛:就我的成长经验而言,城市与人事是不可分割的,有某种镜像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并没有刻意写城市,而所有大小事件都折射出城市的变迁。至于说哪一部分最让我着迷?细节。正是个人的可感性细节,如同砖瓦,让我在纸上重建一座城市。
林思浩:光和影,味道和声音,你一开始三篇写的这些显然都是难以言传的细微之物,这些能说是悠长岁月仍留在你身上的感受吗?这种感受对你接下来写到的人物和情节发挥的作用大吗?
北 岛: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如果说写作是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首先要唤醒的是人的各种感官。以这三篇开头,是为了让感官充满开放,甚至强化放大,这是我的记忆之城的基础。
林思浩: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你这个文字北京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也即是说全书的篇章是怎样铺排的?
北 岛: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涉及面很广。简单来说,北京城的结构和汉字的结构有共同之处,比如方向感,正南正北,横平竖直;再就是封闭性,老北京过去叫四九城,“四”指城墙,即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九”为内城的九个城门,与汉字的结构不谋而合。对北京来说,城中之城是权力的中心。而汉字本身就有某种权力意志,这恐怕是为什么中华文明或所谓的“大一统”能持续如此之久的原因之一。至于全书的篇章铺排,并不是按线性时间展开的,每章可独立成篇,自成系统,很像汉字或北京四合院,彼此呼应,在互相勾连拼接中产生更深的含义。
(选自2010年10月7日《南方周末》,有删改)
【小题1】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林思浩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小题2】北岛说“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他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3】《城门开》这本书的写作和编排有哪些特点?
   
   
【小题4】你怎样看待北岛在谈话中北京城“正在消失”的观点?请简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