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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时。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谈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跷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吗!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副实”。就说他在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对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历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这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2009年第12期,有删改)
【小题1】文章②③④段文字写出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2】请赏析第⑥段画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成功的因素,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哪些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01 05: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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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7—9题。(9分,每小题3分)

《红楼梦》的“正典效应”

就好比古典中国的读书人绕不开《易经》一样,现代中国的读书人是避不开《红楼梦》的。所以,自王国维发表《<红楼梦>评论》以来,中国现代各路“文化豪杰”在学有所成后都会在“红学”里一试身手,似乎不露一手就不足以显示自己的中国学问如何了得。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红楼梦》产生了一种“正典效应”。

“正典”(canon)一词分别译自希腊文和希伯来文,意谓“量尺”或“量杆”。这表明正典是一系列在信仰和教义上具有绝对权威的书卷,可以用来比较和衡量其他的著作或教导(决定它们是否正确)。所以,如果说莎士比亚是西方正典的核心,那么,《红楼梦》则是中国正典的核心。

《沉酣一梦终须醒》辑录的王国维、胡适、鲁迅、蔡元培等大师研读《红楼梦》的文章,编者加的副标题是“大师眼中的石头记”,但我认为,作者中除了王国维、胡适、鲁迅、蔡元培能称得上“大师”,其余的人是值得商榷的。这个选本的好处在于,它为人们展示了一个多领域、多视角和多方法研读《红楼梦》的文本,通过这一文本,我们可以切身地感受到《红楼梦》的“正典效应”。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用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来评论《红楼梦》,得出“《红楼梦》是悲剧中的悲剧”的结论,开创了“红学”史上的小说批评派;蔡元培的《<石头记>索引》,则以《石头记》的内容情节和人物作为主轴,作了周密的实证和评论,得出了“《石头记》之为政治小说”的结论,重新树起了“红学”索引派的大旗;胡适不满索引派“猜笨谜”的方法,对曹雪芹的身世、《红楼梦》的版本进行考证和比较研究,开创了现代“红学”势力最大的“考证派”。而鲁迅则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胡适小说考证特别是《红楼梦》考证的大段引用,可说是完全赞同,这在本书收录的《清之人情小说》里也有体现。总之,上述文章因为作者本身的“大师”头衔早已家喻户晓,没什么好说的,倒是其他作者的文章或启人疑窦,或引人深思,或耐人寻味,或别有洞天,所以值得一叙。

比如说,启功先生既是当代著名的书画大家,又是满清皇族后裔,所以他对《红楼梦》里的北京俗语、服饰形状、器皿的用途、官制以及社会关系,都有惊人的洞见。他认为;“薛宝钗终于做了宝玉的配偶,这固然有悲剧故事情节的必要安排,也实有封建家庭的生活背景。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宝钗是王夫人姐姐的女儿。封建家庭中,祖父祖母尽管是最高权威人物,但对‘隔辈人’的婚姻,究竟要尊重孙子的父母的意见,尤其他母亲的意见,因为婆媳的关系是最要紧的。贾母爱孙子宝玉,当然也爱外孙女黛玉,何况黛玉父母已死,贾母对她的怜爱,不言而喻会更多些。如果勉强把她嫁给宝玉,自己死了以后,黛玉的命运还要操之于王夫人之手,贾母又何敢鲁莽从事呢?宝玉的婚姻既由王夫人做主,那么宝钗中选,自然是必然的结果。这可以近代史中一事为例:慈禧大后找继承人,在她妹妹家中选择,还延续到下一代。这种关系之强而且固,不是非常明显的吗?另外从前习惯‘中表不婚’,尤其是姑姑、舅舅的子女不婚。如果姑姑的女儿嫁给舅舅的儿子,叫做‘骨血还家’,更犯大忌。血缘太近的人结婚,‘其生不蕃’,这本是古代人从经验得来的结论,一直在民间流传着。本书的作者赋予书中的情节,又岂能例外!”这个从民间习俗的角度对宝黛爱情悲剧的解释迥异于以往从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视角作出的解释,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切近真实的喜悦。

再比如说,唐德刚先生是历史学家,他在红学方面的两篇重要文章分别是《曹雪芹的文化冲突》和《海外读红楼》,他提出《红楼梦》是由“听的小说”向“看的小说”转变的定型,这一观点与作家端木蕻良不谋而合。端木蕻良在《我看<红楼梦>》中认为:“我国第一部诉诸视觉的长篇小说,是《红楼梦》。”其意思是,红楼之前的中国小说,如《三国》、《水浒》等,大抵是用来听的。无论是章回的形式,还是写的方法,都适合给说书人做底本。《金瓶梅》对写人情细事有所发展,但标明“词话”,还是说唱文字的继续。唯独《红楼梦》画面感、立体感极强,读之好像置身在全景电影中一般。历史学家的识见与作家的感悟居然如此契合,这说明《红楼梦》承载的民族历史经验和文化内涵是极为丰富的。

除此之外,精彩的地方还有民俗学家邓云乡对“打醮”的解释,周绍良先生对120回本《红楼梦》的坚持,高阳先生对曹雪芹创作的心理状态的揣摩……

在这些大的研读点缀中,《红楼梦》就像是一座小径分岔的花园,从内在的命意来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而从外在的研读来看,可以是民俗学的深描,社会学的阐释,历史学的鸟瞰,文学家的感悟,以及小说家的遐想。在这里,研读的无限可能性其实也就是我们生活的无限可能性,“正典”通过人们获得新的命意,人们通过正典调校自己,这就是“正典效应”。

(选自《中华读书报》2007年9月12日)

【小题1】下列对“正典”或“正典效应”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正典”是每一个读书人必须读的经典著作,如古代的《易经》和西方的莎士比亚的作品。
B.正典是信仰和教义上具有绝对权威的书卷,它的权威性表现在它的完美和不容置疑。
C.“正典效应”是“文化豪杰”在学有所成后为显示自己的中国学问都会在“红学”里一试身手的现象。
D.正典效应的产生是以正典本身内涵的丰富性和人们特别是学者们广泛参与深入研读为基础的。
【小题2】(小题2)下列对画线的句子理解正确的是( )
A.《红楼梦》美不胜收,但如果在研究的关键点上作出错误的选择,就会走入迷途,所以研究的过程应该十分谨慎。
B.《红楼梦》承载的民族历史经验和文化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只有多领域、多视角和多方法才能领略她的魅力。
C.《红楼梦》内容博大精深,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和不同方法的研读者往往会有不同的发现。
D.对《红楼梦》的研读,历史学家的识见与作家的感悟是契合的,可见尽管角度不同,最终结论总是一致的。
【小题3】(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胡适小说考证特别是《红楼梦》考证的大段引用,可说是完全赞同,鲁迅应属于“考证派”。
B.启功先生从民间习俗的角度对宝黛爱情悲剧的解释,与以往从社会学或者政治学的视角作出的解释结论迥然不同,更切近真实。
C.《三国》、《水浒》等都只适合给说书人做底本,而《红楼梦》画面感、立体感极强,读之好像置身在全景电影中一般。
D.不管是大师们自成体系的研究,还是一般研读者或启人疑窦,或引人深思,或耐人寻味,或别有洞天的见解,都能赋予正典更大的魅力。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
偷   父 刘心武
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觉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灯盏,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有贼!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声响,循声过去,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常,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的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窗帘叉子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掏出来。”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伸着窗帘叉子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我来到门厅里,开始讯问。
“你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他叹了口气:“唉,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流浪。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吧?”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回去,对他说:“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活人在我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子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那少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回到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碴的,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
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嫌他爸穷,跟别人跑了。他记得他爸,那扎人的胡子碴儿,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去年的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在了井底下……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一看就觉得是他爸。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Zxxk.Com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今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的画像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儿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前文写“我”发现放置钱财的地方没有受到侵犯,为下文写少年偷“父”
埋下了伏笔。

【小题2】
【小题3】小说结尾说,“我”“想追上他并叮嘱他:‘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这样写,有人认为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合实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怪人”龚自珍
陈益
正当万马齐喑、异常烦闷的暴风雨来临前夕,晚年龚自珍自京城南下,居住在昆山羽琌山馆。好友魏源在扬州仓巷有一座絜园,每次经过扬州,便寓居于絜园秋实轩。龚自珍为絜园题写过一副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从中可以读出很多含义。有一次,龚自珍与客人在秋实轩高谈阔论,手舞足蹈间,竟然将靴子踢飞了。送客时到处寻找靴子,怎么也找不到。几天后,才发现靴子在帐子顶上。
魏源的孙子魏季子,写有《羽琌山民逸事》,记载了龚自珍许多奇闻逸事,“飞靴”就是其中一则。
龚自珍一直渴望能有经世济民、安邦定国的机会。他投身于科举,固然这是读书人的唯一途径,但更为了藉此进入国家权力的核心,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清道光三年,叔父龚守正任会试同考官,龚自珍照例回避,不能参加会试,母亲段训还专门写诗,以“会见天街汝遍看”(《珍儿不予会试,试以慰之》)来劝慰他。己丑年四月二十八日,龚自珍应廷试,第一个交卷出场,友人恭维他“君定大魁”。他却嗤鼻说道:“看伊家国运何如。”自己能否夺魁,却是关乎清王朝国运的事。可见龚自珍抱负之大、自视之高。
对于科举,龚自珍有自己的看法。有一次,他去拜访身为礼部尚书的叔父龚守正。叔侄尚未寒暄几句,就有人通报,有一位门生求见。来人新近点了翰林,正春风得意呢。龚自珍只好暂去耳房回避,外间的交谈倒是听得很清楚。尚书问门生最近忙些什么,门生回答,也没啥要紧的事,平日只是临摹字帖,在书法上用点工夫。尚书夸奖道:“朝考无论大小,首要的是字体端庄,墨迹浓厚,点画工稳。若是书法一流,博得功名直如探囊取物!”门生正恭聆教诲,龚自珍却忍不住在隔壁哂笑道:“翰林学问,不过如此!”听到这话,那位门生很是窘迫,慌忙告辞。尚书勃然大怒,将龚自珍训斥了一番,叔侄间闹翻了脸。
龚自珍未入翰苑,抑郁不平,他干脆让女儿、媳妇、小妾、婢女都每天临池,专练馆阁体。若是有人说翰林如何了不起,他便嗤之以鼻:“如今的翰林还值得一提吗?我家的女流之辈,没有一人不可入翰林。不凭别的,单凭那手馆阁体的毛笔字,就绝对够格!”
从青少年时代起,龚自珍就随从父亲奔走南北,与硕学名士、潦倒文人、草野侠客、山林隐士、市井小民、勾栏歌妓都有往来。他挥金如土,待等囊中羞涩,又向友人告贷。在扬州,不但吃喝都在好友魏源的絜园,甚至连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靴子,也是魏源的。有一次,他从金陵回扬州,身上的白狐裘上半部挺新,下半截却都是泥污。原来,这两天雪雨交加,寒风彻骨,朋友送给他白狐裘御寒。他身材短小,又不知裁改,拖在泥水中竟浑然不觉。
魏季子还记述了这样一则故事,羽琌山民龚自珍“有异表,四顶中凹,额罄下而颏上卬,短矮精悍,两目炯炯,语言多滑稽,面常数日弗盥沐”。这位思想家、大诗人是不喜欢盥洗的,甚至一连几天都不洗脸。魏源让仆人端了脸盆恭伺,他竟大发雷霆,说我一向不喜欢盥洗,你让仆人这样做,不是轻侮我吗?魏源只好赔着笑脸道歉。
龚自珍爱读书。每天早晨,“仆人置槃香一,淡巴姑一,巨罂旁置一烟筒而计甚巨,山民日坐其间,无他事焉”。看书看得倦了,即沉沉睡去。虽穿衣戴帽,仍不管不顾。仆人如果要为他解脱,反而被他呵斥驱赶。这才真正是手不释卷。
龚自珍作文写诗时嬉笑怒骂,纵横恣肆,字里行间洋溢激情,在生活中也是“性不喜修饰,故衣残履,十年不更”,被称为龚呆子,更有人说他是狂士、怪物。然而他怪得有理而有节。众所周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是龚自珍的名句。假如他始终拘拘谨谨,能在近代中国“大变忽开”之际,写出如此振聋发聩的诗句吗?
(选自2014年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小题1】请结合全文内容,概括“怪人”龚自珍之“怪”的具体表现。(6分)
【小题2】文中说,龚自珍为絜园题写的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可以读出很多含义。请说说你从中读出了哪些含义。(6分)
【小题3】文章标题中的引号可否去掉?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内容分析。(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