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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萧乾先生印象
刘炳善 
我与萧乾认识,是在1988年夏天,我的《伊利亚随笔选》出版,由北京三联书店介绍约见的。我按时来到复兴门外他家。那时他已年届八旬,在门外贴了一张小纸条,上写:“请来客谈话不超过十分钟。”我事后记下了见面的第一印象:“一敲门,走出一位身材高大、很有风度而又非常和气的老先生。萧老亲切、坦率地告诉我:外国古典作品,译起来很难。譬如说,英国18世纪的东西就很不好翻译。至于兰姆的作品,翻译《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还可以参考莎士比亚全集中译本,要译《伊利亚随笔》就得独立工作了。”萧乾先生以委婉的语气对我的翻译工作给予了肯定。实际上,他在“文革”前已译过菲尔丁的巨著《汤姆•琼斯》和《大伟人魏尔德传》等,早已译著等身。
谈话中,进来一位中年知识分子模样的人,和他小声谈了一阵,离开了。萧乾先生说:“这是一位医生,教他如何保健。”然后又像是有点不好意思地向我解释说:“(自己想)尽量延长(生命)……”当时我对他的坦率有点惊讶,后来明白:他的意思是打算一面保护健康,一面尽量多做些工作,“跑好人生的最后一圈。”
此后我与萧乾先生建立了大约十年的通信联系,偶有赴京的机会,又到他家去过两三次。
作为燕京大学的毕业生,《大公报》驻英特派员, 萧乾在伦敦大学教过课,在剑桥做过研究生,受过西方文化的熏染。他说话文雅和蔼,待人彬彬有礼,言谈举止中让人感到他有点英国绅士的风度——这是在与他接触中可以感受到的。举一个小例子:前面说过他因年老体衰,“请来客谈话不超过十分钟”。但一说话,往往超过这个时间。遇到这种情况,即使有事着急,他也绝不会不客气地下逐客令,而是采取很含蓄委婉的方式向你客气地暗示。有一次我到他那里,谈了一阵话后,他很和气地问我:“你害过荨麻疹没有?”我说:“没有。害荨麻疹很痒吧?”他说:“很痒,也疼。”我马上明白了,随即礼貌地告辞。
不过,从另一方面说,萧乾先生身上绝无高贵士绅的那种矜持倨傲、老气横秋的样子,更多的倒是保持着年轻人的秉性:思路敏捷,说话直率,做事麻利——这可能跟他长期做新闻工作有关,这种秉性他保持了一生。他像一个长跑运动员一样,几十年来一直活跃在新闻界、文学界、翻译界 、国际文化交流场合;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他还在为翻译《尤利西斯》而拼搏。
尽管萧乾先生待人温和,他的性格中还是有较真、执著甚至“倔”的一面。因为曾经长期受到贬抑和屈辱,他在“改正以后”,对于个人的尊严就特别敏感而且较真。我认为,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争议、恩怨太多,当然其中有个是非曲直,只是如果只记住争议和恩怨,而忘掉了文学,则等于“把孩子和脏水一齐泼掉”。我的意思是最好采取“两分法”:争议的是非是一码事,每个人在文学史上的业绩是另一码事,不应该混淆。这样,前人的正面文学业绩,后人可以安心继承,以利未来。
就我对接触中的萧乾先生的印象来说,尽管他所接受的主要是西方的教育、西方的文化,半个世纪以来又做了大量的外国文学翻译工作,但从他为人处世的作风来看,他是一位厚道的老北京人。
(选自《书屋》,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萧乾先生看到作者能够翻译出版《伊利亚随笔选》,给以极高的评价,其实这不过表明一位译著等身的译坛长者的宽厚态度而已。
B.作者通过对萧乾先生注意保健的描述,很好 地表现了萧乾先生性格中较真、执著、敏感,但又充满生气,容易交往的特点。
C.萧乾几十年来活跃于新闻界、文学界、翻译界、国际文化交流场合等,这既反映出他的勤奋,也说明他的人生非常丰富多彩。
D.作者在文中运用委婉的修辞手法,通过写自己与萧乾先生的几次交往,塑造了一个厚道、学养丰厚的北京作家的形象。
E.作者认为,对文学史上的争论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着眼于是非本身,二是看到作家本人在文学史上的贡献,否则,就会给文学的发展带来损失。
【小题2】从第一段可以看出,萧乾先生对翻译外国古典作品的态度是怎样的?
【小题3】文章两次提到写有“请来客谈话不超过十分钟”的小纸条,分别有什么作用?
【小题4】作者在文中主要写了传主哪些方面的特点?这样写,对你有哪些启发?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12 0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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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9分)
为什么人人都爱林书豪
⑴ 当ESPN打出“chink in the armor”(穿上盔甲的中国佬)的标题时,全美哗然了。亚洲人、西班牙人、黑人甚至土生土长的美国人都站了出来,他们将视频上传至Youtube,告诉ESPN,“你们的说法是多么的愚蠢。”一个白皮肤、典型的西方少年在一段视频上说,“你们这么形容林书豪,简直就是可笑的偏见在作祟,我们这个时代,人人平等,为什么还会有这种偏见?”林书豪在事发第二天回应:“我相信他们不是有意中伤,也不会有什么目的,既然他们已经道歉,我也不会再计较。”
⑵ 翻看林书豪的篮球经历就会了解,偏见于他,是多么见惯不怪的事情。尽管他拿到北加州地区高中联赛的冠军和最有价值球员,却换不来一纸UCLA或者斯坦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⑶ 即使到了哈佛大学,他所受到的偏见依然没有减少。篮球世界依然是黑人和白人的天下。“黄种人会打篮球?”这几乎是林书豪每天都会听到的讥讽和嘲笑,“不仅是球迷,连教练都会说——别让那个东方小子得逞。”即使听到这些鄙视的话,林书豪也从不在语言上回击。“起初很生气,回家后不想说话。后来我知道,只有让自己更加强大,才是真正的回击。”
⑷ 进入NBA,林书豪在选秀时遭遇了无人问津的尴尬,虽然后来加盟勇士、火箭、尼克斯,头一个月他照样被冷落在板凳席的最末端,直到爆发的那天。
⑸ 林书豪的确震惊了世界,他在用行动回击人们那种黄种人不会打篮球的论调。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林书豪说:“一直以来,人们都有固有印象,我想做的就是,越打越好去回应这些不对的想法,希望有朝一日,不会再有这样的偏见;希望有朝一日,有更多的亚洲人,或者在美国出生的亚洲人能够打NBA。”
⑹ 这样一段话,让人们突然想起了另一个人——李小龙。人们甚至开始谈论,为什么林书豪让人想起李小龙。
⑺ 两人都出生在美国,但生活时代不同,性格区别很大,成长经历也并不相似,可人们似乎总是能从他们身上找到共同点和同样值得尊敬的地方。
⑻ 当李小龙用腿将“东亚病夫”四字招牌踢断,用出神入化的拳脚捍卫正义时,美国人震惊了。曾经采访过李小龙的老记者皮尔曾经留下这样一段录音,“当他站在你面前时,不用任何动作招式,你就会了解一个中国人的志气和理想。”从那之后,李小龙用更加勤奋的努力和博大的智慧,影响了整个美国和西方。时至今日,无论身在海外的东方人还是本土的西方人,仍然将李小龙视为功夫宗师,美国最大的搏击比赛UFC甚至将他奉为这一赛事的真正创始人。科比·布莱恩特曾经学习过截拳道,还专门参与李小龙纪录片的拍摄。在《我是李小龙》中,科比用意大利语和英语对着镜头诉说对李小龙的敬意:“他是我终身的偶像。”
⑼ 林书豪所处的时代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他不会遭遇太多的不公和歧视。越来越多的东方人在这里取得了成功。社会更加公平和开放,原本高高在上的白种人,也已经开始学习尊重和理解。但篮球领域却是另一回事。一个并不强壮的亚洲小个子对抗只有黑人或者白人的固有世界时,所遭遇的传统理念上的挑战绝对不比身体的挑衅来得少。但林书豪告诉外界,“你越说我不行,我就越要证明给你看。”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叫他“linsanity”。(Linsanity最早是《华盛顿邮报》给最近神奇的林书豪取的外号,现在已经成为林书豪个人的代名词。)
⑽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在谈论林书豪的个人意义时,会想到影响了很多代人的华人领袖李小龙。林书豪用自己的“拳脚功夫”证明西方人在篮球领域的偏见是多么愚蠢;他的冷静、谦虚和智慧,也让人们想到了总是能说出深奥哲理的那个华人偶像。他们都让西方人顶礼膜拜,也让东方人扬眉吐气。李小龙曾经说:“人应该活得像水一样,可以适应和接受一切,也要像水一样,拥有极大的能量,去冲击那些固有的障碍。”林书豪显然深谙其中的道理。
⑾ 一位华裔作家曾经写道:“林书豪已经找到了展现自己的模式:一种强大到可以改变偏见的力量;一种可以将人的正反两面完全揭示的力量;一种可以让梦想如此真实的力量。成就是惟一的尽头。他在无情地冲击篮筐、华丽地完成进攻的过程中找到了这股力量。” (摘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
A.文章采用欲抑先扬的手法,写林书豪在在篮球上成绩的辉煌,目的在于突出他在成长过程中受到的偏见。
B.林书豪在哈佛大学依然受到人们的偏见对待,原因是他是一个黄种人,而美国人认为黄种人是不可能打好篮球的。
C.第⑤段划线部分作者引用林书豪的原话,表现出林书豪希望通过证明自己来打消别人对亚洲人的偏见的人生追求。
D.人们能从林书豪和李小龙身上找到共同点和同样值得尊敬的地方是因为他们都是生活在美国的华人领袖。
E.作为一篇新闻稿,全文叙议结合,穿插林书豪的成长经历与个人言论,解释了标题“为什么人人都爱林书豪”的原因。
【小题2】请简要阐述作者引用一位华裔作家的文字结尾的作用。(4分)
【小题3】新闻中,作者对写李小龙着墨甚多,这是否喧宾夺主,请阐述你的看法(3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引得春风度玉关
唐代诗人王之涣在《凉州词》中写道:“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一情形在1000多年后有了根本的改观。光绪五年(1879年),新任帮办甘肃、新疆善后事宜的杨昌浚目睹了左宗棠在西北的所为,赋诗一首:“大将筹边尚未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
左宗棠不仅是个军事家,他对于发展西北的经济也颇为关注。鉴于甘肃“地气高冷,节候暑少寒多,物产甚稀,……民间无衣之苦,甚于无食”的状况,他建议广种棉田,以解决穿衣问题。他认为甘肃凡是可种罂粟的向阳肥暖之地,都适宜种棉花。于是,他不仅通令下属各地严禁种植罂粟,劝告农民广种棉花,还采购纺车织具,设立专门机构,雇请民妇来教习纺织,并刊行《种棉十要》及《棉书》,分行陕、甘两省,目的在于“拔恶卉而植嘉苗,为一举两得计也”,期望这些举措能“为甘省开万年之利”。
左宗棠在西北注意修河、治路,于沿河、沿路“广种榆柳”,“数年来陇中遍地修渠、治道、筑堡、栽树”。尤其是植树绿化举措颇得后人称赞,他命令“自径州以西至玉门,夹道种柳”,这些柳树“连绵数千里,绿如帷幄”,被后人艳称为“左公柳”。
收复新疆之际,为解决粮食供给问题,左宗棠主张开荒屯田和兴修水利。这固然出于军事目的,却也具有开发大西北的用意。他令张曜率军在哈密办屯垦、水利,垦得荒地19000余亩,获粮数千石。他还善于因地制宜,依据新疆许多地方“可渔可牧,不必垦田种粟亦可足民”的特点,认为“西北之利,畜牧为大;而牧利又以羊为长,其毛可织,其皮可裘,肉可为粮,小民日用所必需用也,何必耕桑然后致富?长民者因其所利而利之,则讲求牧务,多发羊种宜矣。”这些主张对他后来率军收复新疆极为有利。
把近代机器生产引入西北,更是左宗棠的一大功绩。同治七年(1868年),左宗棠在参与镇压捻军后抵西安,他为解决所部使用的军火从上海等地采办价值甚昂的问题,决定在西安设立机器局。同治十一年,左宗棠进住陕甘总督任所,他将西安机器局的机器搬至兰州,创办了兰州机器局,以精通西洋枪炮制作的记名提督赖长为该局总办,并从福建、浙江、广东等地抽调了技术工人,主要生产枪、炮、子弹、炮弹。兰州机器局的设立,既有镇压回民起义的用意,更有收复新疆之图,因为在该局创办前一年,俄国已派兵占据伊犁,左宗棠便在筹划收回伊犁时提出“精求枪炮”的主张。很明显,他在兰州设局是为了实现这一主张。
光绪三年(1877 年),赖长在兰州机器局内试制了一台织呢机,用甘肃所产羊毛织成一块绒布,呈送给左宗棠验看,受到了左宗棠的称赞。于是,左宗棠打算从国外购买全套织呢机,他写信并附赖长所绘织机图给在上海的采办委员胡光墉,以甘肃羊毛、驼绒均易购取,煤也易得,只要有机器便省工力等由请他从德国访购织呢机器。直到光绪五年,织呢机器才全部运至兰州。织呢局正式开工,中国第一家纺织工厂在西北诞生,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创办兰州织呢局被左宗棠视为“气象更新”之举,高兴之余,他还费尽苦心就地取原料,想以成本低廉来抵制洋呢进口。但是,兰州织呢局的生产并不像他预期的那样理想,所织成的呢绒品质很坏,几乎不能出售,品质上和价格上都比不上外国呢绒,即便把产品运到各通商口岸,也比从欧美输入呢绒要贵多了,再加上局中被安置了大批“干领薪俸”的冗员,兰州织呢局在创办后仅4年就被迫停办。左宗棠经营近代民用企业的这次尝试未能成功,但他勇于在风气未开的情况下把机器生产率先引入西北,已是一个创举。
(摘编自孙占元《左宗棠评传》)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生产的呢绒品质不好,价格上比不上外国呢绒,再加上局中大批冗员消极怠工,兰州织呢局在创办后仅4年就被迫停办。
A.鉴于甘肃的气候特点,左宗棠建议首先解决穿衣问题,并通令下属各地禁植罂粟而改种棉花,最终收到一举两得之效。
B.左宗棠主张开荒屯田和兴修水利,还主张在新疆许多地方不必只是强调“耕桑然后致富”,还应该“讲求牧务,多发羊种”。
C.左宗棠设立兰州机器局,有对内和对外两个意图,但“精求枪炮”的主张表明他更重视以武力收回被俄国军队占领的伊犁。
D.赖长用试制的织绒机织成了一块绒布不仅受到左宗棠的称赞,还促使左宗棠委托胡光墉最终从国外购回了全套织呢机。
【小题2】左宗棠“发展西北的经济”有哪些显著的具体成效?请简要概括。
【小题3】结合全文来看,第一段引用杨昌浚的诗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左宗棠在发展西北经济时,善于开发和利用自然环境,勇于在风气未开的情况下率先引入先进生产技术。在“善于”和“勇于”中你更认同哪种品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九、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报业奇女子,建海外第一座抗战纪念馆

张忆耕

2015年8月15日,海外抗日战争纪念馆在旧金山唐人街落成。这个坐落在中心地段的二层白色小楼,看似寻常,却注定承载着不寻常的历史记忆。

这里曾是《美洲国民日报》的所在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当中国土地为战火硝烟所笼罩时,1万公里外,这家报馆大声疾呼,积极宣传抗战,号召海外华人解囊捐助,共赴国难。斗转星移,70多年后的今天,它成为海外首座抗日战争纪念馆,带领世人回望那段屈辱与抗争并存的历史。

纪念馆落成当天,80岁的方李邦琴特意穿上藏青色花纹旗袍,盘起发髻,神情庄重肃穆。多年前,美国媒体曾送给她一个称号——“钢铁花木兰”。今天,站在这座华人华侨捐资300万美元建起的纪念馆前,性格坚毅的她难掩激动之情,几度哽咽。

纪念馆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分为战争综述厅、华侨助战厅、中美友谊厅以及飞虎队等展厅,借助实物展品、文字展板以及电子、影视手段,呈现中国抗战全貌以及美国华人助战和中国与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并肩浴血的历史。展品除了美国飞虎队历史委员会以及飞虎队后人捐赠的在美国本土收集的抗战文物,还有湖北武汉市捐赠的在“武汉会战”中被日军炸沉的“中山舰”的模型,以及建川博物馆提供的127件珍贵文物。值得一提的是,其中还将设立一个口述历史保存室。

方李邦琴说,纪念不是为了诉苦,而是要告诉世界,中国在这场战争中如何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纪念馆的筹建远没有想象中简单。筹款网站曾遭“黑客”入侵,留下“支那猪”的字样;改建施工期间,纪念馆的窗户玻璃遭人砸碎;一位日裔人士发起网络“请愿”,要求封杀纪念馆……

对方李邦琴来讲,那场战争是一生都挥之不去的痛楚。“我亲历了抗日战争,还记得它有多么残酷。”1940年,方李邦琴的哥哥们响应“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的号召,中断学业参军。至今她还记得,当时母亲拉着哥哥苦苦哀求“不要去、不要去”的情景。后来,大哥牺牲,二哥加入空军,并获得飞虎队奖章。

方李邦琴决意筹建抗战纪念馆,还因受到另外一件事情的触动:“二战期间,600多万犹太人被屠杀,今天全球29个***;跳舞时常常女扮男装……

1960年,方李邦琴跟随丈夫方大川来到旧金山,用仅有的200美元在唐人街开了一家小印刷厂。丈夫方大川是学新闻出身,一直梦想在美国拥有自己的报纸王国。1979年,夫妻俩把握时机发行了《亚洲人周刊》。后来,他们又收购了《独立报》等。如今,她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执掌英文主流媒体的华人。

2000年,针对美国主流英文报《旧金山观察家报》,方李邦琴与其原来的拥有者赫斯特家族展开了一场收购大战。方李邦琴作为亚裔,受到了质疑,但她毫不退缩。赫斯特家族在鼎盛时期曾拥有95份报纸、110家公司。它的创始人老赫斯特一向排斥亚裔,这位报业大王不会想到,自己的家族有一天会被一名中国女人击败。

收购成功这天,方李邦琴特意佩戴了一条鹰形项链,鹰是赫斯特的标志,而它如今却戴在一个中国女人胸前。她说:“成功就是看你的肩膀能够担多少。我不觉得有太大压力。我从小就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能力,从来没有。”

在她旧金山的大宅子的客厅里有两个造型奇特的工艺品:一只孔雀和一个抱着三只小鸡的老母鸡的标本。她说,这是她人生的写照:年轻时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到美国后,面对生活的重负,她变成了一只忘我的老母鸡。如今,更多的人将她称为“一只精明、勇敢的鹰”。

(选自《环球人物》,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方李邦琴,美籍华人,社会活动家。1935年出生于北京,11岁时随家人前往台湾,20世纪60年代定居美国旧金山。

(《报业奇女子,建海外第一座抗战纪念馆》)

②参加国际和平文化节的美国侨领、八十岁高龄的方李邦琴女士透露,自己计划2015年10月份搭乘一架抗日战争时期美国飞虎队的援华运输机,重飞“驼峰航线”。

(《美侨领方李邦琴计划乘飞虎队战机重飞“驼峰航线”》)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材料第一段交代了海外抗日战争纪念馆落成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注定承载着不寻常的历史记忆”引出下文对这座纪念馆和不寻常的历史记忆等的介绍。
B.方李邦琴穿着藏青色旗袍,盘着发髻,神情庄重地站在海外抗日纪念馆前,坚毅的她却“难掩激动之情,几度哽咽”,这是因为海外抗日纪念馆的建成是十分艰难的。
C.海外抗日纪念馆展厅凸显了“海外”的特征,主要体现了美国在中国抗战中的重要作用,比如美国飞虎队在二战时期对中国抗日的重要贡献等。
D.文章采用倒叙的手法,先交代海外第一个抗日战争纪念馆落成的相关内容,然后回忆纪念馆建造的相关情况以及传主方李邦琴在美国的生活等,突出了文章重点。
E.在收购《旧金山观察家报》的过程中,方李邦琴付出了很多努力,在遭到他人的质疑时,她毫不退缩,通过佩戴赫斯特家族的鹰形项链来表达自己收购的决心。
【小题2】最后一段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方李邦琴建造海外第一个抗日纪念馆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小题4】方李邦琴的身上有哪些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女人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句诗出自《诗经》,其中的“苹”指的是蒿类植物。这就是科学家屠呦呦的名字的由来。或许是巧合,在《诗经》产生近三千年后,这位叫“呦呦”的女科学家和她的研究团队,从青蒿中发现了专门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这种药在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
作为一名生药学专业的学生,屠呦呦考入北大医学院时就和植物等天然药物的研发应用结下不解之缘,她1955年进入卫生部中医研究院(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时,正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的通风设施都没有,屠呦呦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除了在实验室内“摇瓶子”外,她还常常“一头汗两腿泥”地去野外采集样本,先后解决了中药半边莲及银柴胡的品种混乱问题,为防治血吸虫病作出了贡献。
1967年5月23日,我国紧急启动“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项目,代号为“523”.屠呦呦被任命为“523”项目中医研究院科研组长。项目背后是残酷的现实:由于恶性疟原虫对氯喹为代表的老一代抗疟药产生抗药性,如何发明新药成为世界性的棘手问题。要在设施简陋和信息渠道不畅通的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几千种中草药进行筛选,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但这些看似难以逾越的阻碍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通过翻阅历代本草医籍,四处走访老中医,甚至连群众来信都不放过,屠呦呦终于在2 000多种中草药中整理出一张含有640多种草药、包括青蒿在内的《抗疟单验访集》。可在最初的动物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出彩,屠呦呦的寻找也一度陷入僵局。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屠呦呦在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发现了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为何古人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呢?,屠呦呦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改变原来的提取方法。1971年,屠呦呦课题组终于在第19l次低沸点实验中发现,以低沸点溶剂乙醚来提取有效成分,明显提高了青蒿防治疟疾的效果,也大大降低了其毒性。这种编号为19l的青蒿萃取液,在治疗被P.berghei疟原虫感染的小鼠和被P.cynomolgi疟原虫感染的猴子时,有效率达到了100%。
青蒿萃取液作用于人类身上是否安全有效呢?为了尽快确定这一点,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勇敢地充当了首批志愿者——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在当时没有关于药物安全性和临床效果评估程序的情况下,这是他们获得信心的唯一办法。在自己身上实验获得成功之后,屠呦呦和她的课题组深入到海南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2l位感染了Plasmodium vivax和P.falciparum这两种疟原虫的患者身上试用之后,发现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临床效果出奇之好,使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的病人很快退烧,血液中的疟原虫也很快消失。
屠呦呦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提取青蒿中的有效成分,确定这种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在青蒿中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一种熔点为156℃一157℃的活性成分,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
他们终于找到了一种抗疟疾的有效药物。屠呦呦说:“青蒿素能够在疟原虫生命周期中任何一个阶段将其杀灭。”屠呦呦研究小组最初进行临床测试的药物形式是片剂,但结果并不太理想,后来改成一种新的形式——青蒿素提纯物的胶囊,由此开辟了发明一种抗疟疾新药的道路。1973年,屠呦呦合成出了双氢青蒿素,但当时她却不知道自己合成出来的这种化学物质以后被证明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还要好得多。
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而屠呦呦作为一位植物化学家,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却有幸同时通过这两种途径发现了青蒿素及其抗疟功效,开创了人类抗疟之路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2011年9月,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被看做诺贝尔奖“风向标”、有“美国的诺贝尔奖”之称的大奖——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这是中国生物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的世界级大奖。
青蒿,南北方都很常见的一种植物,郁郁葱葱地长在山野,外表朴实无华,却内蕴治病救人的魔力。屠呦呦说,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但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为获奖感到自豪。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氯喹”是青蒿素药物出现之前的老一代抗疟药的代表,它的“抗疟”效果远不如青蒿素药物显著。
B.《肘后备急方》中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给了屠呦呦启发,使她意识到可能是煮沸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开始进行低沸点提取实验。
C.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为了得到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信心,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不仅表现了他们献身医学事业的决心,也反映出当时我国医学研究的条件之差。
D.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将在青蒿中提取的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命名为青蒿素,后经进一步提纯研制出一种强抗疟药物“双氢青蒿素”。
 
E.文章以《诗经》开篇,以描写青蒿作结,不仅增强了传记的文学色彩和可读性,而且也暗示了屠呦呦的思想品质。
(2)屠呦呦身上具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分点概括。(6分)
(3)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屠呦呦在抗疟药物研究中的发现和发明创造分别指什么?试简要说明。(6分)
(4)从屠呦呦的“抗疟”之路中,你得到了哪些启示?请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语段,完成后面题
有一首歌
席慕蓉
1我不到五岁就进了小学一年级,在南京逸仙新村的一个小学里,学会了一首老师教的歌: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的朋友在哪里?
在上海,在南京,我的朋友在这里。
这么多来,我不单牢牢地记住了这首歌,并且还记住了教室里地板上温暖的阳光,和窗外对着我微笑的外婆的容颜。
我的女儿是三岁多在新竹上的幼稚园,也不过是去随便玩玩。所以那天下午,当她说要唱一首新歌给我听的时候,我也不过如平日那样,随口地应答着她罢了。
然而,我女儿却认真地唱起来了,用她那稚嫩的童音:
一二三四五六七,我的朋友在哪里?
在台北,在新竹,我的朋友在这里。
刹那间,几十年来家国的忧患,所有的流浪、所有的辛酸都从我心中翻腾而出,我几乎要失声惊呼了。转身站起来面对着幼小的女儿,我那不解人事的女儿还抬着头问我:
“妈妈,宝贝唱得好不好听?”
我小声地回答她:“好听,宝贝唱得好听。”
孩子没有听出我声音里的哽咽,她高高兴兴地一边唱一边跑出去找小朋友玩了,我一个人站在屋子中间,发现热泪已流得满脸。
2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对那个后山上开满了油桐花的小小学校里的孩子们,对他们那样羡慕的原因吧。
今年五月初的时候,我们新竹师专美术科的师生一起下乡,到苗栗县南庄国小举办一场“艺术服务社会”的活动。
南庄国小实在很小很小,紧紧地贴在山边。周围全是山,全种满了油桐,正开着一簇一簇的白花,风吹过来,后山上的白花就一瓣一瓣地飘落下来,有的飘到山上人家的屋顶上,有的就飘落到学校的操场上来了。
学校里的小朋友们排演了一些节目来娱乐,等到学校的广播通知一响,他们便迫不及待地冲向操场。我们被请到操场正面的走廊下,先看了中年级的国术操,然后再看低年级的毛巾舞,最后是高年级的山地舞。
这些在山间长大的孩子们,有着和城市里的小孩们一样的自信,跳得好极了。我注意到他们的面容饱满,身体结实,低年级那些小朋友们,更是扭得自在、笑容可掬,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
而此时,后山上的人家,也都站出来从高高的街边俯瞩着我们。有老人,也有抱着幼儿的妇人,也有荷锄而过的农夫,都靠在街道的红栏杆上,笑嘻嘻地往下看,并且一边还指指点点的。看得出来,他们对这些孩子都特别熟悉。
在这个满山都种满了油桐的小小世界里长大的孩子,有多少他们自己无法体会出来的幸福呢?可是说不定,他们反而会觉得这里太偏僻、太闭塞,生活太死板……因此,在他们成为少年以后,反而想去做一个潇洒的流浪者的吧。
可是,他们哪里会知道,有多少流浪的人渴望能找到这样一个安静而美丽的小小角落呢?有多少流浪的人捧着一颗憔悴的心却找不到可以安歇的地方呢?
活动开始时,师生们聚在一起听教育部的一位司长讲话,他对小朋友说:
“我三十年前第一次走出校门来教书就是在这个学校,面对着和你们一样年龄的小朋友,所以,今天看到你们,就好像又回到三十年前一样……”
他对小朋友说话的声音特别温柔,和平常公事公办甚至有点盛气凌人的语调完全不一样,站在礼堂的后面,我不禁动容。经过了这样悠长的岁月,还能回来细数他少年时的脉络,还有同样的山,同样的树,同样的校舍,同样的操场,甚至差不多同样的小小面孔来迎接他,他的幸福真是难以衡量的了!
而我是要羡慕他还是妒忌他呢?
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一首歌。
我说不出它的名字,我也唱不全它的曲调,可是,我知道,它在我心里最深最柔软的一个角落,每当月亮特别清朗的晚上,风沙特别大的黄昏,或者走过一条山路的转角,走过一片开满了野花的广阔原野,或者在刚亮起灯来的城市里,在火车慢慢驶开的月台上;在一个特定的刹那,一种似曾相识的忧伤就会袭进我的心中,而那个缓慢却又熟悉的曲调就会准时出现,我就知道,那是我的歌——一首只属于流浪者的歌。
我并不怨怪我的父母,我也不怨怪我的国家,可是,命运给我的,是多么奇怪的一种安排啊!我有一个很美丽的汉文名字,可是,那其实是我的蒙文名字的译音而已,我有一个更美丽的蒙文名字,可是却从来没有机会用它。我会说国语、广东话、英文和法文,我可以很流利地说、甚至唱,可是我却不能用蒙古话唱完一首歌,我熟读很多国家的历史,我走过很多国家的城市,可是我却从来没见过我的故乡。
察哈尔盟明安旗,一个多遥远的地方!父亲说:明安在蒙文里的意思是指一千只羊,就是说那是一个很富裕的地方,那里羊多,草又肥美。
而今夜灯下,我不禁揣想,如果我能在一块广阔而肥美的草原上出生长大,而今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了呢?
在我的心里,会不会有一首不一样的歌了呢?还是说,我也许会和那些在满山都种满了油桐的小小世界里长大的孩子一样,对外面的一切拥有无法抑止的激情,甚至在梦里也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个永远的流浪者呢?
梦与现实,到底哪一样能够令人满意呢?
【注】席慕蓉(1943年10月15日~),蒙古族,全名穆伦·席连勃,当代画家、诗人、散文家。席慕蓉出生在动荡不安的战乱年代。自幼随父母辗转重庆、上海、南京,最后到台湾,之后又去欧洲留学。
【小题1】文章第1部分主要采用了对比的艺术表现手法。请分析其具体运用和表现效果。(8分)
【小题2】如果删去文中画横线的一段,似乎上下文衔接更好;但其实这一段自有其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文中写“教育部的一位司长”这一人物在文中有何用意?(4分)
【小题4】作为诗人,席慕蓉善于在散文中大段直接抒情。有评家认为,她的这种抒情极富个性色彩。这篇散文主要是怎样体现这种抒情个性的?有怎样的效果?试举例分析。(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