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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弃农学文
在太平洋上航行了半个多月,胡适等70个留学生于9月9日在旧金山登上新大陆。随后胡适便改乘火车,横穿美国国土,来到纽约州南部的绮色佳城(Ithaca),走进了康奈尔大学的校园。
时当清朝末年,灾难深重的祖国处在极度衰败、腐朽、贫穷落后的黑暗年代,炎黄子孙的一些先进分子便纷纷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派往国外的留学生也多是有血性的爱国青年。
胡适赴美留学,一方面是寻求个人的出路,他在辛亥年元旦作的小诗中曾自述说:“可怜逢令节,辛苦尚争名。”说的正是真心话。但另一方面,胡适也怀抱着“愿得西乞医国术”和“执笔报国”的爱国主义目的。他在日记中曾写道:连日日所思惟,夜所梦呓,无非亡国惨状,夜中时失眠,知“嫠不恤其纬,而忧宗周之陨”,是人情天理中事也。这种身旅异域、眷怀祖国的感情在他的《藏晖室札记》中常有流露。
在专业的选择上也反映出胡适当时所怀抱的爱国主义目的。当他准备在上海乘船赴美的时候,他的二哥特地从东三省赶来送行,并对他说因为家道中落,去美国应选学铁路工程或矿冶工程,学了这些回来可以复兴家业,并替国家振兴实业,并特别叮嘱胡适不要学文学、哲学,也不要学做官的政治、法律,这些都没有用。胡适到美国后同许多人谈论专业选择问题,那些人都对路矿不感兴趣,但他又不能辜负兄长的期望,便采取折中办法,选读农科,进了康奈尔大学附设的纽约州立农学院,想做科学的农业家,以农报国。
但是,胡适对农学院的课程实在没有兴趣。胡适觉得学农实在违背了个人的兴趣,原来在中国古典文史方面胡适已有较好的基础,留学以来对英国文学又有了浓厚的兴趣,也涉猎了德国和法国的文学,加上当时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清朝,建立了民国,美国各界人士希望了解中国新政府的情况,胡适被邀请去作了几回有关中国问题的讲演,这样就促使他去研究辛亥革命的背景及革命领袖人物的生平,因而对政治史也发生了兴趣。这种种原因,便促成胡适于1912年春天放弃农科,转入康大文学院改学哲学和文学。
改习文科虽是由兴趣所致,却也含有他“执笔报国”的心愿。就在转习文科的这年9月,胡适把法国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第一次译为中文,改名《割地》,登在《大共和日报》上。后来五四文学革命时又恢复《最后一课》原名收入他译的《短篇小说》第一集,列为首篇。从此,这脍炙人口的爱国名篇因胡适用白话译出便影响特大,在中国传诵数十年而不衰。稍后,他又翻译了拜伦的《哀希腊歌》,其词慷慨哀怨,也是激励希人爱国之心的名篇。这些表明胡适爱好文学,他从事外国优秀文学的翻译介绍,为的正是要“以此报国”,以此来激励中华儿女的爱国之心。
康奈尔大学设有“卜朗吟征文奖”,以纪念英国19世纪诗人罗伯特·卜朗吟(Robert Browning 1812—1889)。1914年春天,胡适写了一篇论文《论英诗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作为应此奖的征文。5月7日揭晓,胡适竟得了奖,获奖金50美元。他以一个外国留学生获得这项卜朗吟征文奖,在学校是少有的,因而各方面人士都有些出乎意料,报纸也作了报道和评论,各大城市报纸又加以转载,甚至登在著名的《纽约时报》上,于是影响便相当大了,一些相识的人都先后来祝贺。胡适也出乎意外的高兴,他在日记中写道:
此区区五十金固不足齿数,然此等荣誉,果足为吾国学生界争一毫面子,则亦“执笔报国”之一端也。
显然,胡适是把个人争得的荣誉同为祖国争荣誉联在一起了。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一项是
A.清末,炎黄子孙中的先进分子为改变中国极度衰败、腐朽、贫穷落后的面貌,纷纷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派往国外留学的多是有血性的爱国青年。
B.因为对辛亥革命的背景及革命领袖人物的生平颇有研究,美国各界人士出于了解中国新政府的情况的需要,就邀请胡适作了几回关于中国问题的讲演。
C.胡适花费了大量精力翻译介绍外国优秀文学,尤其是外国脍炙人口的爱国名篇,他翻译的法国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在中国传诵数十年而不衰。
D.胡适写的论文《论英诗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获得了“卜朗吟征文奖”,令各方面人士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很少有外国留学生能获得这个奖项。
(2)胡适“弃农学文”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3)文章第3段引用胡适的一段日记,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1-24 04: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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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遇难者和垂死者当中度过的一夜【注】
菲尔·戴维森
【路透社发自哥伦比亚阿梅罗镇】至少有15000人死亡,还有数百人在死亡线上挣扎。我极力想在哥伦比亚火山爆发灾难中的幸存者中入睡,我恍如置身鬼域甚至感到我自己也是死人。
我蜷缩在当地一座寒冷光秃的山顶上。每当我抬起头来看看那些奄奄一息的人们——老人、妇女和儿童,只见他们浑身粘满了灰白胶泥,毛发僵直,只是转动的眼珠在夜色下还隐约可见,才知道他们还活着。
烛光,唯一的光源,使这儿的气氛变得更加可怕。在附近的山顶上,闪烁着更多的烛光和几支火炬,那里蜷缩着数千名幸存者,他们没有饭吃,也没有水喝,正在等待营救。
星期四(14日)天刚黑之前,我乘坐一架小型直升飞机赶到现场。
当时我不知道这是星期四到阿梅罗镇来的最后一架直升飞机。当夜幕降临时,我便加入了徒步跋涉的受伤者行列,向最高的山峰走去。
新闻记者一般都避免把个人写进消息之中,而只是努力报道事实。但这次不同。
多数幸存者,不少人几乎都赤裸着身体,满身泥浆,在打着哆嗦。他们被吓坏了。谁也帮不了谁。每个人只顾设法在山顶上活下来。他们有时放声大哭,经常喊着要水喝。但那儿根本没有水。
这时,我发现自己正在帮助把一个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从一个陡峭的山坡运送到小山顶上去。并不是那儿有什么东西,而是因为那儿比阿梅罗镇高出数百英尺,饥寒交迫的灾民们害怕鲁伊斯火山的熔岩再次爆发或再次发生滑坡,他们感到在小山顶上稍稍安全些。
天刚黑时,我发觉在我们所在山顶下边30米处的空旷地上有两个蜷缩的身躯。我在漆黑中匍匐前进,顺着泥浆滑了下去,找到了一个身缠白布单的老人和一个小女孩。这女孩8岁左右,像珍珠一样可爱,但一老一小都已失去了知觉,身上栖满了苍蝇,简直是在等死。
我大声呼救,几个神态麻木的年轻幸存者下来了。小女孩在咕哝着喊“妈咪”,她的一条腿已经断了,右腿上的一处伤口翻露出了肌肉,她的脊梁骨也可能断了。我们把他俩都抬到山顶上,那些吓坏了的幸存伙伴们对他俩的到来漠不关心。
这场大灾难过去已20个小时了,但仍然没有医务人员和官方人员到来。在没有水和药物的情况下,我们努力护理一些重伤者,以便使他们活下来,但刚到黎明时分,大约已有12个人死去了。
绵绵的细雨声和被碎石、死尸压住的受伤灾民所发出的阵阵呻吟声汇成了哀歌大合唱。“救救我吧,救救我吧,我受伤了”,这喊声响彻了寒冷的夜空
天一亮,军用直升飞机又飞来恢复营救工作,从泥浆堆里救出了一名赤裸的妇女和她的婴儿。
当星期四晚上救灾飞机暂停工作时,幸存者们攀着抢搭最后一批直升飞机,有些人被焦急的机务人员推开了。
有一个人为了营救一位朋友挖了一通宵的土,但当星期五早晨他最后把碎石搬干净后,他发现他的朋友已经死了。躺在血泊中的人尸遍地皆是,偶尔还有伸出来求助的人手。
那个遇救的老人和小女孩仅活到了天明。我用我的皮茄克把她盖住。我叫她的名字。她好像要说什么,但她神志昏迷只剩下一口气。
在风雨交加的山顶上呆了12多个小时后,我说服几个幸存者帮助我把她送到一块平地上,那儿是星期四首批直升飞机着陆的地方。
从阿梅罗到下面的另一个村子,要跋涉泥泞和布满灌木丛的道路。我意识到我将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是否能活着得救!
(摘编自1985年11月14日路透社报道)
【注】1985年11月13日,位于哥伦比亚托利马省的内瓦多德尔鲁伊斯火山两次爆发,大量的岩浆和石块吞没了火山周围的几个城镇,造成2.5万多人死亡。路透社记者菲尔·戴维森在14日傍晚抵达现场,他是第一位到达现场的外国记者。
【小题1】文章第一段属于新闻的哪一部分?有什么作用?
【小题2】简要赏析下面的句子。
绵绵的细雨声和被碎石、死尸压住的受伤灾民所发出的阵阵呻吟声汇成了哀歌大合唱。“救救我吧,救救我吧,我受伤了”,这喊声响彻了寒冷的夜空。
【小题3】作者说:“新闻记者一般都避免把个人写进消息之中,而只是努力报道事实。但这次不同。”为什么“这次不同”?请简要回答。
【小题4】作者写这篇报道的经历给我们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曾彦修先生二三事
陈四益
彦修先生同我的几位长辈应当是熟悉的,但我们却一直无缘相识。同他见面,完全是一次意外的惊喜。大概是1986年吧,曾彦修和牧惠二位先生正受托于湖南文艺出版社,编辑一套《当代杂文选粹>丛书。丛书的第一辑、第二辑已经出版,每辑十种,每种一人,入选作者都是活跃于当代的杂文名家。我从1981年调到北京,编辑之余,也写些杂感之类的文字。一天,忽然接到彦修先生一封信,说他与牧惠正在着手编《选粹》的第三辑,因为看到我的几篇杂文,希望我能再多选一些寄给他看看。我那时所写有限,搜罗起来也不过五六万字,便一起寄了去,心中并无奢望。不料时隔未久,他又写信约我去他家一谈。
彦修先生家朴素得不能再朴素,就像他的衣着朴素得不能再朴素一样。一件已经嫌紧的中山装,我总疑心还是“文革”前的旧衣。后来一次天热时去,一件圆领汗衫已经有好几个破洞,但他依然穿着。一把蒲扇,还是我大学时代在上海用过的那种。若在街上见到,绝想不到他是著名的学者、杂文家、出版家。这样的装束,一下子拉近了我们的距离,虽是第一次见面,却像相识久已。
谈到我的那些文章,他的话很简洁,没有客套,开门见山。记得是那么几层意思:一是告诉我,他和牧惠都读了;二是他们两人都觉得可以收入《选粹》第三辑;三是要我最后校核一下,是否有增删,但告诉我后面的二十九则“杂说”一篇也不要删,只是限于体例,丁聪先生的图无法收入,是个遗憾。然后就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交稿。说完后,虽没有端荼送客,却也没有更多的闲话。
那时,出版社编辑丛书大致都要找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当主编,再找一位年轻些的当副主编。主编是借重其声望,副主编则是实际操盘者。像彦修先生这样不担虚名,勤于实事,从遴选作者到审读稿件,到同作者谈话,再到最后定稿,事必躬亲的主编,可谓稀有。
因为他做事认真,所以最不能忍受他人的马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刊物如雨后春笋,但编辑多为新手。新手自有新手的好处,譬如勤快、敏锐、胆大,但也有毛病,那就是马虎、自负,但又学养不足,不当改的乱改,甚至改出笑话。这一点让彦修先生很是恼火。
那时我所在的《嘹望》周刊,有一个副刊《珍珠滩》。《珍珠滩》有一个杂文栏叫“枥下谈”,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之意,是专为一些年事已高的名家所设。“枥下”谐音“历下”,也含“历下此亭古,济南名士多”的意思,以名家汇聚为号召。创办之初,请几位老前辈座谈,其中就有李锐、李普、彦修、黎澍四位。
第一次收到彦修先生来稿,欣喜之余,也令我吃了一惊,因为他在稿纸上方作了如下申明:“对稿件如有一字之改动,请与作者联系”。这样的申明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于是“谨从命”,我把编辑过程中的每一处改动都写信告诉彦修先生,无非是几处衍字或笔误。
经过几次这样的告知,彦修先生大概觉得我这个编辑还靠谱儿,所以下一次寄稿时解除了这条“禁令”,并告诉我是因为被有些编辑改怕了,不得已出此策以应之。这件事让我很是感慨:一个能对自己的文章如此认真的人,必定对别人的文字也同样尊重;反之,一个随意删改他人文字的人,对自己的文字也必定不会认真。这对于编辑,当是不可移易的金科玉律。
对文字的态度,也是他为人处世的态度。彦修先生是那种方正坚守,绝不苟且的人,因此他也不齿于无原则、无特操的风派。《人民日报(海外版)>有一个栏目叫“望海楼随笔”,我的一篇《怀师》刊发在那里,其中讲到刘大杰先生在“文革”中修改自己的《中国文学发展史》的事,觉得强制学者修改著作,从施之者言,是极大的愚蠢;从受之者言,是极大的悲哀。大杰先生是受害者,又何必苛求于他呢?此文彦修先生读后给我一信,后来又读到他更为详尽的批评文章,认为“学者、文人、思想家、理论家,还有政治家,不管古今,都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彦修先生责以大义,我是赞同的,“文革”中那些栽赃陷害、见风使舵、曲意迎合的事令人不齿,但对刘先生当时的处境,我觉得彦修先生毕竟有些隔膜,何况就是在复旦,刘先生也未能见谅于许多前辈。因此我未作任何辩解或争论。
不料两年以后,又收到彦修先生一信,说是读到一些文章,知道了刘先生当时的处境,文人处此际会,实也大难,还是要多谅解些才好。因此他将前次对我文章“不妥当的评论收回作罢,并致歉意”。彦修先生的为人处事,真称得起前辈风范。
(选自《杂文选刊》2015年4期)
相关链接:
①曾彦修,四川宜宾人,1919年生,1938年加入***。曾任南方日报第一任社长、人民出版社原总编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力的报人和出版人之一。2015年3月3日4点43分,在北京协和医院去世。曾彦修是中共罕有的好人,1957年曾自划右派完成单位指标。 ——百度文库
②在我一生经过的一些大事中,我的原则是:一切按具体情况处理。明知其错的我绝不干。为此要付出多大代价,我无条件地承担就是。世界上很多事情,常常都会有例外的,唯独有一件事情,我以为绝不能有例外,那就是:良心。  ——曾彦修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传记的开篇写到,“同他见面,完全是一次意外的惊喜”,这里的“惊喜”源于曾彦修先生在编辑《当代杂文选粹》第三辑时看中了“我”几篇杂文。
B.在“我”第一次与曾彦修先生见面,双方交谈完稿件事宜后,曾彦修先生“虽没有端茶送 客,却也没有更多的闲话”,这里表现了作者对对方待客的不满。
C.为了更好地刻画传主曾彦修先生的形象,这篇人物传记成功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既 有对传主语言的直接描写,也有对传主外貌和衣着的细致描绘。
D.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力的报人和出版人之一,年事已高的曾彦修应约在《珍 珠滩》栏目座谈并为之写稿,是其“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写照。
E.在曾彦修先生看来,“学者、文人、思想家、理论家,还有政治家,不管古今,都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这表现了他对刘大杰先生胡乱修改著作的不满。
【小题2】文中写了“我”与曾彦修交往的哪几件事?请简要概括。
【小题3】从文本看,曾彦修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分点概括。
【小题4】你如何理解曾彦修的世界上唯有“良心”绝不能有例外?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马云的大时代
章苒
1982年,陕西作家路遥的小说《人生》在《收获》上发表。有个瘦小的年轻人在杭州火车站的一个角落,一口气把这篇小说读完。18岁的马云,那时刚刚从蹬三轮车的临时工升格为收发信件的助理——仍旧是临时工。被文学作品鼓舞着,他认真参加了第二次高考,数学只得了19分。一直到1983年,马云还在复习。
按照世俗的眼光,那几年,马云就是最失败的人:高中复习班怕影响升学率,不要他;从小梦想当兵,去应征,身高、体重不够;考警校,被拒绝;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面试肯德基,20多个人全录取了,只有他被拒绝。只有英语还在给马云信心,学校的英语课是语文老师教的,上午现学两小时,下午就来教。马云觉得不行,自己带上一群同学,早上5点在杭州香格里拉饭店门口集合,给老外当免费导游学英语。一群老外“前仆后继”,于是就“教”出了一个不一样的马云——尽管没有出过国,马云却成了半个海归。
1984年,马云考进杭州师范学院。英语课上他一开口就震惊了全班,那种“舍我其谁”的“范儿”让他当上了学生会主席。那时学生会的建设一切要从零开始。他一天一个点子,搞排球比赛,组织辩论赛,把不可能变成可能。附近高校学生会的同学都认识马云,他一来就是借东西,最多的一次,去6个学校借了设备,好在马云当过三轮车夫,骑车是他的强项。油印的杭州师范学院校报里这样描写他:“咬一咬牙,他骑车飞得更快了,啊,年轻人,热血沸腾!”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马云越来越有做一点事情,与时代合拍的冲动。从倒小商品到创办中国黄页,他就是个骑着自行车,精力旺盛的微小企业主,半个杭州的企业都被他敲过门拉过广告,不过绝大部分人都把他当骗子。华立集团董事长汪力成,即使马云在他办公室说了一上午,也没有“上当”。“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阿里巴巴创办时这句口号,其实在长达数年时间里一直是马云心底的呐喊——多少年后这个梦想实现了。有一阵子马云去外面吃饭喝茶,常有人默默替他结账,留下一张纸条:马总,谢谢你,我在你这里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中国黄页有段时间被商务部看中,一个人月薪几千元,给政府办电子商务网站。那时大家都想,这下总算熬出头了。马云却不这么认为。对于那个被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改变的大时代,他已经有了非常强烈的预见和规划,于是,草创了阿里巴巴。
如果说金庸是在用武侠写成人童话,马云就是在一家企业里构想属于自己的成人童话。
马云前一阵一直追在几个高管后面,吃饭时不停地说快递员有多不容易,能不能建一个系统让快递员轻松起来,结果菜鸟物流就这样诞生了。银泰集团的董事局主席沈国军本来干得好好的,一激动辞去了银泰集团的总裁职务,转而做了菜鸟物流的首席执行官。
颠覆了零售业,颠覆了物流业,下一个是银行业。公司有高管受不了,问,还有完没完?马云回答:一个公司是不是伟大,不是看它赚了多少钱,要看它有没有为社会解决问题。
阿里巴巴拿到第一笔500万美元风险投资以后,有一次一个分析师让马云到北京见一个人,但这个神秘人物要求不透露身份。马云推开UT斯达康北京总部一个会议室大门的时候,吓了一跳:吴鹰、张朝阳、王志东都在,而且西装笔挺。马云开口讲了三四分钟就被打断了。神秘人物问:“你要多少钱?”马云说:“我不要钱,我现在有钱。”“你一定要花我们的钱!”这就是传说中马云面对软银董事局主席孙正义那6分钟。孙正义赌的是马云这个人和对于互联网未来的预言。孙正义还赠送马云另一个预言:你会成为杨致远那样的人。互联网其实就是一个帮助我们更快到达美好未来的工具。马云看清了这一点。他今天的工作,就是想明天会怎么样。
马云成为首个登上福布斯杂志的大陆企业家时,阿里巴巴正如日中天。他这时要搞淘宝,大家都反对,谁会从网上买东西?马云说,我们不会,但是我们只要等80后、90后成了消费主力就可以了。
2013年,49岁的马云突然宣布退休。因为想到了阿里巴巴以后怎么办。他要确保没有马云,阿里巴巴仍然是一家代表年轻和未来的企业,永远拥抱变化。如同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所言:惟思将来也,事事皆其所未经者,故常敢破格。也许员工平均年龄只有27岁的阿里巴巴注定属于未来。而马云,来自未来的某个大时代。(摘编自《新华网》)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读了路遥在《收获》上发表的小说《人生》,刚刚从蹬三轮车的临时工升格为收发信件的助理的马云,受此鼓舞参加了第二次高考。
B.马云说,一个公司是不是伟大,不是看它赚了多少钱,要看它有没有为社会解决问题,这说明马云是个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人。
C.本文以时间为顺序,介绍了马云80年代至今的一些重要人生经历,让读者看到了风云人物所经历的磨难以及成功者背后的汗水。
D.任职杭州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时,马云骑车飞得更快了,这是因为马云经常去附近学校借东西多练出来的,最多的一次马云去了6个学校。
E. 马云在给自己创造机会的同时也给别人带来了利益,他有一阵子去外面吃饭喝茶时,常有人争相替他结账,以此表示对他的感谢。
【小题2】“马云越来越有做一点事情,与时代合拍的冲动”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纵观全文,马云把哪些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了可能?请结合文本简析。
【小题4】马云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青春的告别典礼
——群访罗大佑
叶蓉(主持人):刚才,你在后台也听到了,我们今天所有的嘉宾一起合唱了你在20世纪创作的一首老歌《野百合也有春天》,我想知道,那一瞬间,你在想些什么?
罗大佑(以下简称罗):很多往事……然后是……还有那些没有收到版税的老歌!(大笑,全场大笑)
戈攻(英语电视节目主持人):前几天,我和沈光远在聊天,谈到他老婆的时候,他很自豪地对我说:“在台湾,人家都说我老婆黄韵玲是‘音乐教母’。”我相信,你也应该听到过人家称呼你是“音乐教父”,你怎么看待这个称呼?
罗:其实,我不太喜欢“音乐教父”这4个字,因为如果一个音乐人到了那个位置的话,万一,我在音乐上有些什么问题,我就没办法找人问,你是教父,你问谁啊?(全场笑声)累!
叶蓉:最近,你的新唱片《美丽岛》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而且,在宣传中反复提到了“十年磨一剑”的说法,我想问的是……10首歌,真的要花掉你10年的时间吗?
罗:其实,我10年间,一共录了30首歌,这张唱片是我从这30首歌里面挑出来的16首,再则,我写歌的确是特别慢的,也许很多人不知道,我的《童年》,光歌词就写了5年。而且,我想说的是,《美丽岛》这张唱片对我来讲,真的是非常重要,要么就是晚节不保,要么就是保住晚节,保住晚节太重要了!(大笑,全场哄笑)
叶蓉:我在这儿要给你出示一样特别有意义的纪念品,这是一个资深媒体人——星空卫视的黄平,他至今收藏着你2000年上海演唱会的票根,你看!
黄平(资深媒体人):其实,我并没有收藏票根的习惯,只是很偶然地把它夹在一本书里面,当书签,而这本书始终也没有看完,所……
罗:我跟你讲,其实你珍藏的是你的记忆,而不是罗大佑的演唱会。
黄:对!我至今记得我们那次去听大佑的演唱,其实没有很多伤感,没有太多的激动,反而是大家有一种欣喜,仿佛觉得自己去参加了一个青春的告别典礼!
吴朝阳(资深媒体人):时代不同了,和你当年走红的方式不同,今天活跃在舞台上的很多新生代歌星,可能他的音乐我没听过,但是他今天有什么绯闻,明天有什么隐私,我想,大家倒都知道了。我想问的是,大佑,你觉得,现在做音乐和当年你做音乐有什么不同?
罗:我想,音乐是人类心灵的一种产物,在莫扎特的时代,虽然没有录音机,但是音乐仍然被保留了下来。所以,我倒是不担心音乐怎么被资讯化,而是担心音乐被数位化,MP3的下载是比盗版CD更可怕的一件事情,它们的出现会让音乐彻底失去价值,因为至少盗版,你还需要用钱去买。
叶蓉:你身边的一位朋友告诉我们,大佑每个月的开销不会超过1万元,而且,你还经常去买打折的衣服,有没有这回事?
罗:其实,我是客家人,应该是比较节俭的。我反对浪费,我觉得浪费财富是一种罪恶,有限度而且正确地去消费,才是一个健康的人生。……天下最贵的东西,最有价值的东西,通常都是不需要钱的。
(选自《新民晚报》,有删改)
【小题1】这篇访谈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请简要概括。(4分)
【小题2】罗大佑说,“其实,我不太喜欢‘音乐教父’这4个字”。“音乐教父”有什么含义?(4分)
【小题3】怎样理解文中画线句“天下最贵的东西,最有价值的东西,通常都是不需要钱的”?请举例加以阐释。(4分)
【小题4】记者提问须要具有针对性,且问题要有意义。如果你也在现场,你想问罗大佑什么问题?并简述你提出这个问题的想法。(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痴气”钱钟书
杨绛
要认识一部书,还是得认识书的作者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
钟书四岁起识字,并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家中收藏的《西游记》《水浒传》以及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这类小说,看完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后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钟书十一岁,伯父去世。伯母抽大烟,家败得很快。钟书读书时练习簿也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纸捻子为他钉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就没法写了,他急中生智,把毛竹筷削尖了头蘸着墨水写,当然写得一塌糊涂,老师简直不愿意收他的练习簿。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颠倒。   
钟书十四岁考上苏州桃坞中学。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没有了严父管束,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父亲回家命他做一篇文章,他的文章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激起了他发奋读书的正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那时商务印书馆出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二十岁那年考上清华大学。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剧本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字中,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仍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为了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小题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  )   
A.钱钟书周岁时“抓周”抓了一本书,由此得名。他的确极爱看书,且不择精粗,像戏曲那样极俗的书,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B.钱钟书伯父去世后,生活十分拮据。可他仍能乐观对待这一切,买不起练习簿,就把毛边纸、纸捻子订成本子来写;钢笔尖撅断了头,就把毛竹筷削尖了当笔尖来用。
C.父亲的一顿痛打激起钱钟书奋发读书的正气,他从此用功读书,作文也有了很大进步。他代父为钱穆的一本书所写的序文,十分成功。
D.“痴人有痴福”。钱钟书的“福”在于只要有书可读便别无营求,而供他阅读的书都很有价值,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
E.在这篇文章中,钱钟书夫人杨绛以时间为序,对钱钟书的生平进行了回忆。叙述中满怀深情,勾勒出一个充满“痴气”的钱钟书形象。   
【小题2】钱钟书的“痴气”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并分析。(6分)
【小题3】《围城》重印后,钱钟书还想不想写小说?为什么没再写?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钱钟书“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这样的读书方式你赞成吗?请至少从三方面简述你的观点。(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