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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父 亲
[智利] 奥莱加里奥·拉索·巴埃萨
一个小老头下巴蓄着又白又长的胡须,上唇的小胡子被尼古丁熏成了红色。他披着一件大红斗篷, 脚登高跟皮鞋,头戴一顶龙舌兰编的草帽,胳膊上挎着一个小篮子, 来到兵营的门口,走过去,倒回来,走过去,倒回来,反反复复,显得十分胆怯。他想向哨兵打听什么,但哨兵没等他开口就高声喊道:“警卫班长!”
一个班长从门后跳了出来,仿佛是埋伏在那儿的。他仰起头用询问的目光打量着他,老头儿说:“我儿子在吗?”班长笑了起来。
“他叫曼努埃尔……叫曼努埃尔·萨巴塔,先生。”
“我不知道哪个士兵叫这个名字。”
乡下人骄傲地直起身子讥讽地笑了: “可是,我儿子不是士兵,他是军官,是正儿八经的军官……”
警卫团的号手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凑过来低声告诉班长:“是新来的,刚从学校来的……”
班长看他是个穷人,没敢请他去军官俱乐部,而是叫他去了警卫团。
老头儿坐在一条木凳上,把篮子放在伸手可及的身边。士兵们一下子围拢来,他们以好奇的目光看着那个农民,对那个篮子很感兴趣。篮子不大,用一片口袋布盖着。那帆布下面先是听到啄食声,接着便有一只红冠老母鸡露出头来,由于闷热,它的嘴张开着,不停地喘着气。
看到那老母鸡,士兵们一边鼓掌一边像孩子似的高声叫道:“炖鸡吃!炖鸡吃!”
农夫急切地想见到自己的儿子, 面对那么多持枪的士兵又十分紧张, 不禁傻乎乎地笑起来,思想也乱了:“哈,哈,哈……对,炖鸡吃,炖了给我儿子吃。”
说罢,老人却是一阵心酸,脸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阴影,接着又说道:“我都五年没见他了!他不愿意回村里去……”
一个卫兵去叫中尉。中尉正在驯马场上跟一伙军官在一起。他个子矮小,长得黑不溜秋,躯干粗得像个木桶,面容俗气。卫兵打了个立正,两脚并拢时靴子底掀起一股尘土,报告道:“有人找您……我的中尉。”
不知怎么回事,中尉的脑海里一下就闪现出了他老父亲那干瘪矮小的身影。他仰起头,为了让他的同事们听到,以鄙夷不屑的语调大声说道:“在这个镇子上,我谁都不认识……”
卫兵又主动解释说: “是个满脸皱纹的小老头,披着斗篷……他从很远的地方来,提着一个篮子……”
虚荣心顿时把中尉闹了个大红脸,他把手举到帽檐上说: “行啦……您走吧!”军官们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神色,他们不约而同地朝萨巴塔扫了一眼。那么多道询问的目光令中尉实在难以承受,他垂下头,咳嗽了一声,点上一支香烟,开始用刀鞘包头在地上胡乱划起来。
过了五分钟,又来了一个卫兵: “有人找您,我的中尉!是一个乡下老头子……他说他是您父亲……”
中尉没有纠正卫兵的话,他把香烟扔到地上,怒冲冲地一脚踩灭,喊道:“滚吧!我就来。”
为了不做任何解释,中尉一头钻进了马厩。老人坚持要见儿子,卫兵班长每五分钟向上司报告一次,上司军官被弄得烦了,就去找萨巴塔。
与此同时,那个变得像孩童似的可怜的老父亲越来越心神不宁。他竖起耳朵听动静,只要听到一点儿声响他就伸长脖子往外看。那脖子又红又皱巴,跟火鸡脖子一样。听到脚步声,他就激动得浑身发抖,以为是自己的儿子来拥抱他,来给他讲述他的新生活,让他看他的武器、马具和马匹来了。
警卫团军官佯装检查马厩找到了萨巴塔。他开门见山、干巴巴地对他说: “有人找您……说是您的父亲。”
萨巴塔移开目光,没有回答。
“他在警卫团……一定要见到您才走。” 萨巴塔狠狠地往地上跺了一脚,恼怒地咬了咬嘴唇去了那儿。
他一进警卫团,有个士兵就喊道: “立——正!”听到喊声,士兵们立刻如弹簧一般霍地站了起来,团部里响起一阵大刀声、脚步移动声和鞋跟撞击声。
士兵们对儿子的尊敬弄得老头儿晕头转向,他忘掉了篮子,也忘掉了老母鸡,张开胳膊向儿子迎过去。 他那像老树皮一般的面庞上绽出了欢欣的笑容, 兴奋得浑身颤抖着高音叫道: “我亲爱的曼努埃尔!我的小曼努埃尔……”
尉官只冷冷地向他打了招呼。
农夫的双臂落了下来,脸上的肌肉抖动不止。
中尉偷偷地把他拉出军营,到了街上,悄悄地对他说: “你都干了些什么呀……干嘛到这来看我……我有军务在身……不能出去。”说罢,转身走进了军营。
乡下老汉又回到警卫团,浑身哆哆嗦嗦,茫然不知所措。他狠狠心把鸡从篮子里掏出来给了警卫班长。
“给你们吧,就你们吃。”
他向士兵们告了别,失望之下,拖着沉重的步子慢慢离开了。走到门口时,他又转过身来两眼含泪地补充了一句:“我儿子特别喜欢吃鸡脯,你们给他一块……”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儿子一再拒绝与父亲见面,直到军官来找他时,才迫不得已去警卫团,这是因为他虚荣心作祟,不想让同僚知道他的出身,以免影响前途。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理,儿子以鄙夷不屑的语气大声说话是为掩饰内心的紧张,他点上香烟用刀鞘包头划地是逃避他人询问的目光。
C.小说背景设置在兵营,作者以生动的笔触塑造了警卫班长、哨兵、号手等军人形象,这些人物虽着墨不多,但都性格鲜明,栩栩如生。
D.小说地域特征鲜明,尤其是父亲外貌的描写和人物之间的对话,不但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南美的风俗人情画。
【小题2】小说中两次说到吃鸡, 父亲的表现和心情有何不同? 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是父亲,但有较大篇幅是在写儿子,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 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7-11 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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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小半个下午就能做出五六十个呢,就是村子对门成天牛皮吹得哄哄响的刘老大,忙得汗水长流也没比过八爷。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流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八爷学到了烧碗的真本事,那手艺真是做精了。在烂泥田方圆三四十里地界,你要说到碗匠八爷,没有人不知道的。做大寿的要找他,娶媳妇嫁女的要找他,修房造屋贺喜事儿的要找他,找他烧碗做个纪念呗。外出送货的货车司机要找他,卖碗送碗的客商老板要找他,玩古玩收藏老玩意儿的也要进山找他。八爷的手艺活儿呀,在县城里的大半条街都是抢手货。

八爷也不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了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也不明白。

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子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首都北京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天池》)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首段介绍烂泥田村泥巴的特点,扶不上墙,也不能栽秧种谷,但是适合做碗烧碗,这也为后文八爷能烧出好碗作铺垫。
B.八爷答应师傅留下来,最终师傅才把最关键的真本事传给他,八爷才学得一手做碗烧碗的好手艺,而其他徒弟并没有学到真本事。
C.为什么八爷家用的没有一个好碗?没有人知道答案,“就是八爷家的二娃也不明白”,作者以此引出下面关于二娃的介绍。
D.八爷借碗说理,烧坏了的碗还可以拿来喝酒,好碗最终留不住,就像孩子,有出息的在外面忙活,看起来笨点儿的却能留在身边。
【小题2】文中的八爷是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后半部分对二娃的详细介绍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盯住刘大雄

王溱

卢浩被叫到领导办公室,进门便看到刘大雄。刘大雄是市纪委三处的头儿,主要负责党风党纪。

卢浩同志,根据有关人员举报,你和处里的有关人员在昨晚接受过下属单位的宴请,并接受礼品,严重违反了八项规定。刘大雄挺直了身子看着卢浩说。

卢浩的头“嗡”的一声,大了,解释道:我们就吃了个工作餐,至于礼品,那不过是属于试尝品,算不上礼品。

在酒店里吃工作餐?试尝品发放的对象是专家、市场营销、商家代表,你们算是其中的哪一类?刘大雄的话有些咄咄逼人,但卢浩意味凭两人的交情顶多写个检查。没想到,一周后市纪委给他和另外三名同去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

卢浩心里还有点不服气。这事放在以前算什么?卢浩现在最担心的是未来的前程。自己不到五十岁,还有发展空间,这下麻烦了。

想起这,卢浩心里就不舒服,对刘大雄一肚子“意见”。这天,不知谁又说起这事,说着说着又提到刘大雄。刘大雄就没有点“出格”的事?

卢浩心想,对啊,别人能犯错误,刘大雄就不会马失前蹄了?盯住刘大雄。于是卢浩一天一个人,下班后盯住刘大雄。但一连几天,刘大雄下了班也不离开办公室。卢浩纳闷,刘大雄连轴转也不嫌累?卢浩从心里有点佩服刘大雄了。

也许这些日子他们忙,过几天就会松闲。人一松闲下来就会考虑个人生活,那时就有好戏看了。卢浩鼓励同事。

晚上值班的同事打来电话,说刘大雄被一辆挂着公务车牌的面包车接走了。公务车牌?那就是说是公车私用了,单凭这点也是违纪。卢浩兴奋地搓着手。这回看他怎么说?卢浩突然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刘大雄是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大学毕业分配到了城市,一直干到处长。假如真的出了事,刘大雄会一下子跌落万丈深渊,从此抬不起后来。

卢浩的同情心占了上风。他掏出手机想告诉同事别跟下去了,但又想到,他刘大雄考虑过自己吗?想到此,卢浩又把手机放进了口袋。

快来吧,这里真的很热闹啊!好多公车,酒店门外还有登记的。同事有些激动又兴奋地说。

卢浩打车往酒店奔去。车到酒店刚停下,便有笑容可掬的小姐迎上来。先生是来参加慈善义捐活动的嘉宾吗?

是捐赠活动,不是饭局啊!他把同事拉到黑影处说。我这也是刚弄明白的。刘大雄是书法家协会的会员,来捐字的。慈善总会派车去接的。我刚才在登记处看到了,他捐了两幅条幅。

这一出戏演得真是让卢浩脸上无彩。

卢浩发现,刘大雄的加班,成了正常工作,甚至周六周日都照旧来办公室。卢浩他们也随着刘大雄的规律调换策略。周六周日也来“陪”着。

开始,无所事事,后来觉得时间这么流失了可惜,便开始看书,写笔记,甚至做第二天工作计划。习惯成自然,同事们都私下说,这“盯梢”工作变成了自觉工作!再后来,大家说起刘大雄来,更多的不是抱怨,而是钦佩了。

下午卢浩在楼道遇上一位妇女在打听刘大雄的办公室。妇女手里拿着一个大尼龙绸包,鼓鼓囊囊。卢浩脑子一下子飞速转起来。是不是来行贿的?卢浩觉得不能放过这个抓住证据的难得机会,便指了指刘大雄的办公室。他快步闪进旁边的开水间。在那里面可以清晰地听到走廊上的谈话。

刘大雄大概没在办公室,出来送妇女的是徐副调研员:这土特产刘处长不会收的,我们也不会收。你丈夫有问题,是他的事。但孩子有病做手术需要钱,我们力所能及捐点是应该的。

知道事情的原委后,卢浩久久没说话。年底到了,让卢浩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处获得先进。卢浩瞄了一眼刘大雄办公室,心里五味杂陈。

这天轮到小马晚上“值班”,但突然接到家里电话,说亲戚要来,让下班回家团聚。

卢处,能不能缓一天再盯?

不盯了,以后不再盯刘大雄了。卢浩若有所思地回答。

那盯住谁?

盯住自己。

(《光明日报》2017年04月07日14版,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标题“盯住刘大雄”简洁明了,既交代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同时又具有悬念,可以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卢浩对刘大雄处理自己的事情很有意见,他认为刘大雄不念及两人交情处理自己,可能会毁了自己的前途。
C.小说在刻画刘大雄时,除了对人物进行正面刻画外,还通过卢浩等人的盯梢侧面突出其思想品质。
D.小说结尾意味深长,卢浩的一句“盯住自己”既是他犯错后的反思,也是因没有发现刘大雄违规的无奈感慨。
【小题2】小说在刻画刘大雄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刘大雄是小说的主人公,也有人认为卢浩是小说的主人公,你认为呢?请联系文本谈谈自己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英雄之器

齐川龙之介

“项羽这个人毕竟不是英雄之器!”汉将吕马童把一张长脸拉得更长,抚着稀疏的胡须说。他的脸孔四周,有十几张脸在正中央的灯火映照下,红彤彤地浮现在营幕的黑夜中。每张脸都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因为今天取得西楚霸王首级的战胜喜悦仍然没有消逝。——

“这个嘛——”

一张鼻子高挺、眼光锐利的脸孔,望了一眼吕马童,唇角泛起有点讽刺的微笑。不知为什么,吕马童似乎有些狼狈。

“说强嘛的确很强,据说举起过涂山禹王庙的石鼎哪!今日之战亦然。我当时还认为这下可没命了。李佐被杀,王恒也被杀。但是气势却没有了,说强嘛的确很强。”

“嗐。”

对方的脸依然微笑,大大方方地颔首。营幕外,沉静无声,除了远处传来几次角笛外,连马匹的嘶叫也听不见,只偶尔飘来枯叶的芳香。

可是,吕马童环视众人的脸,仿佛为了“可是”这个字,眨了一下眼睛。

“可是,毕竟不是英雄之器。这可以今日之战为证。楚军被追到乌江时,只有二十八骑,对我方如云霞般的大军,根本没有战胜的机会。据说,乌江的亭长还特地用舟来迎接他到江东去,如果项羽有英雄之器,就应该含垢忍辱渡江,再图卷土重来。根本不必管什么丢脸不丢脸!”

“这么说来,所谓英雄之器,就是要精于计算?”

随着这句话,众人不禁发出沉静的笑声。吕马童很意外的,竟然毫不畏怯。他把手从须上移开,稍微挺直身子,时时望着鼻子高挺、眼光锐利的脸孔,猛比着手势说:“不,不是这个意思——就项羽来说。项羽在今日之战开始前,据说曾向二十八个部下说:‘亡项羽的是天,并不是人力不足。证据是:用这一点点军队,就可以三破汉军。’其实岂止三次,九次都战胜了。可是,以我观之,这是怯懦。把自己的失败推给天——天才真倒霉呢!如果那是在渡过乌江,纠集江东健儿,再度逐鹿中原之后说的,就另当别论。但是,情形并非如此。还可以活得好好的,竟然死了。我说项羽不是英雄之器,不只是因为他暗于计算,更因为他想用天命来搪塞——这可不行。我想,英雄不应该这样。不知道像萧丞相这样的学者会怎么说。”

吕马童得意洋洋地顾盼左右,住口不说。他的说法,大家都会觉得言之成理吧。众人交互轻轻颔首,很满意地沉默下来。这时,只有那张鼻子高挺的脸,出乎意外地,竟然眼中闪现了一道激动之色。黑瞳孔仿佛带着热气,闪闪发亮。

“真的?项羽真的这样说了?”

“据说,这样说了。”吕马童的长脸大幅度地上下摆动着。

“不是很懦弱吗?至少不像个男子汉吧?我想,所谓英雄,就该与天作战。”

“是的。”

“我想,纵知天命,也要继续战斗。”

“是的。”

“这么说来,项羽——”刘邦抬起锐利的眼光,望着在秋夜中闪烁的灯火,半独语般缓缓回道:“才是英雄之器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吕马童的一句判断开头,不仅开门见山,一下子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而且直趋主题,加快了小说的叙述节奏。
B.在对话的中间插入“营幕外”的环境描写,暗示激烈的战斗已然结束,巧妙地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
C.吕马童虽然对众人沉静的笑声感到很意外,但还是毫不畏怯地阐释了自己的理由。他的说法言之成理,得到了众人的认可。
D.小说以对话形式展开故事情节看似繁琐平淡,实际是在层层铺垫,推动情节发展。
【小题2】小说到结尾才点出与吕马童对话者的姓名,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项羽是不是“英雄之器”,刘邦与吕马童的判断不同。你更认同谁的观点?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及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永远的母亲
北方的季节,说变就变。好像时令就是命令,万物都违抗不得。春天到了,再坚硬的土地也得按时返青;秋天走了,再蓬勃的树叶也得屈尊枯萎。这是老天定下的时刻表,即使在这个弹丸小镇上,它仍然被一丝不苟地执行着。
振青嫂紧了紧身上的旧毛衣,使劲搓搓手,重新操起扫帚,一下下地扫过去。冬天越近,土地就越显得干硬,扫帚划过,响起刺耳的“咝啦”声,振青嫂的手也一阵阵干冷地疼痛。她只能把扫帚握得更紧,仿佛那是她的命一般。
其实,这把扫帚也的确是她的命,就像身上这件脱了线褪了色的旧毛衣是她唯一的外套一样。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七年。而七年前,她还是一个面庞红润的少妇,一个温婉朴实的母亲,她的亲亲的儿子豆豆,那时才只有五岁呢。
“找不到孩子,我就死在这儿!”每次回想这句话,振青嫂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无比坚强的女人,就像扫帚下枯黄的叶片,干瘪苦涩但筋骨嶙峋。
现在,一个胖嘟嘟的小男孩跑到她面前,打扰了她的回忆。小男孩只有五岁左右,这让振青嫂想起了自己的心头肉,她忍不住暗地里比较:脸盘有点像,都是圆圆的,个头、胖瘦也差不多。不过豆豆是双眼皮,比眼前这一个要漂亮些,而且,豆豆一边一个小虎牙,没有比他更惹人疼的孩子了。这样想过之后,振青嫂心中竟然略觉安慰。但是,既而她就想起:豆豆离开她已经七年多了。她不禁又将目光投向那个小男孩,这一次他越看越像小豆豆了。
“豆豆——”振青嫂伸出手去。其实,几年来,她已经习惯于管所有的小孩子叫豆豆。可眼前的孩子显然被这个陌生人吓着了,小嘴一撇,就跑开了。振青嫂叹口气,这种情景她也早就习惯了,岂止孩子如此,这里的大人,哪一个不是经常对她指指点点,有时还甩下一句“神经有问题”,好像丢了孩子并非她的不幸,而是她的罪孽。当然,如果振青嫂有文化,如果她也读过鲁迅的话,她也许会知道,我们中国人是善于淡化悲剧的,尤其是淡化别人的悲剧。
小男孩穿着鲜红的羽绒服,像一团小火球在马路牙子附近滚来滚去。振青嫂很想掉过头专心扫地,可那个可爱的身影像钉在了脑子里,一再吸引她的目光。于是,振青嫂又紧了紧毛衣,想到自己初为人母的兴奋和紧张,焦虑和不安,这让她心里有些酸涩。仅仅是酸涩而已,也许她已在痛苦中浸泡太久,只能体会出除痛苦以外的感觉了。
也许这个平凡的下午注定要爆发一场灾难。当一辆重型卡车向小男孩驶去时,振青嫂头发倏地竖了起来,浑身酸麻,像要散架一样。而这个胖宝宝显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他被一记扫帚扫到三米开外,直到那个让他害怕的女人倒在车轮下。他才看着地上那一摊暗红的血“哇”地哭了出来,而他哭的原因,可能是刚才摔倒时伤了自己的膝盖。
振青嫂仰面朝天地躺着,突然发现小镇的天空其实很蓝很蓝,而且并不像她想象中的那么瘦狭,也许她平时只顾低头看地,却忽略了原来世界上最广阔的是天空。现在,躺在地上,她在剧烈的疼痛中感到久违的舒适。围在她身边的,是一张张陌生的逐渐扩大的脸……
“没想到这个女人还挺勇敢!”
“哪儿啊,她肯定把孩子看成自己丢的那个了。”
“可她的孩子,少说也有十二岁了呀。”
“要不怎么说,她脑筋还是不清楚……”
“唉,啥人啥命,这样去了,也算她的造化。”
振青嫂突然觉出自己的伟大了,这些所谓的城里人,哪里懂得她的心思,他们只知道毛衣旧了要买新的,却不知道良心旧了就永远难以洗净。
而她,现在终于躺倒在自己扫了七年的干干净净的大街上,在蓝天白云下尽情地想念她的豆豆。也许孩子在另一个世界等她,在那个世界里,她有一所房子,她可以在厨房里煮汤、煎鸡蛋,在客厅里看电视、织毛衣,一定要织两件,一件给自己,一件给她的豆豆……
【小题1】分析文章前两段中隐含的自然环境描写的特点及作用。
【小题2】联系全文,谈谈你对下面这两句话的理解。
(1)也许她平时只顾低头看地,却忽略了原来世界上最广阔的是天空。
(2)他们只知道毛衣旧了要买新的,却不知道良心旧了就永远难以洗净。
【小题3】试分析文章第4段在结构和内容上的作用。
【小题4】小说的最后一段作者以想象和细节描写结束全文有何表达效果?请结合文本简要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