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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那个傍晚,在窑壁上刻下第一百七十八条道儿,乌鸦叽里咵嚓往下拉屎,顺子爹死了。听窑外硷畔上的来人议论,说顺子不孝顺,以前还和大家一起去挖极花(一种类似冬虫夏草的草,当地人挖了冒充冬虫夏草卖以补贴家用),虽然极花越来越少快绝迹了,可毕竟和家里人团圆着,后来顺子执意去了城市打工。这一走就走了四年,没有音讯,而家里的媳妇竟生了孩子。村里人便指戳起他爹,又说如果不是顺子爹的事,那就是村里的谁。村里的男人多,又有十几个光棍,于是你怀疑了我,我又怀疑了他,直到前三天,顺子媳妇和那个前来收购极花的男人抱着孩子私奔了,大家才相信了顺子爹的清白。
此后顺子爹总哭自己没给儿子守护住媳妇,一天傍晚喝下一瓶农药,七窍流血死了。黑亮和他爹他叔一起帮着去料理后事,但狗还在窑的外面卧着。
硷畔沿,四棵白皮松上又站满了乌鸦,叽里咵嚓往下拉屎,那个傍晚拉的屎特别多,响声也特别大,臭气就热烘烘地扑倒我的窑里来。
窑里的老鼠一直咬箱子。箱子里并没有粮食,只是乱七八糟的一堆破烂棉絮。我不会起来撵它的,也不会敲打炕沿板儿去吓唬,咬吧咬吧,让老鼠仇恨去,把箱子往破里咬了,也帮我把这黑夜咬破!
差不多六个月前的晚上,我用指甲在窑壁上刻下第一条道儿,自后就一天一条道儿地刻下来。就在这个土窑里,黑亮的娘,生命变成了一张硬纸挂在了墙上,而我半年来的青春韶华就是这些刻道儿?屈辱、愤怒、痛苦、无奈使我在刻下第一百七十八条道儿时,因为用力太狠,右手食指的指甲裂了,流出一点血来,我把血抹在了美女图上。
美女图是用糨糊贴上去的,美女从脖子到脚好像被刀砍过,刀刀深刻,以至于把墙土都砍了出来。从门缝里钻进来一只蚊子,细声细气地从我耳边飞过,落在了美女的脸上,开始叮我抹上去的血。我看着美女,美女也看着我。我一下子又歇斯底里了,嗷嗷地叫,去揭美女图,但她已经揭不下来,就双手去抠,指头像铁耙子一样抠,美女图连着墙皮成了碎屑往下掉,然后便趴在窗台上喘息。
六个月来,我被关闭在窑里,就如同有了腥气,村里人凡来找黑亮爹做石匠活的,都要苍蝇一样趴在窑门缝往里窥探,嚷嚷着黑亮有了个年轻漂亮的媳妇,而且读过中学有文化,还是来自城市的。我就站在窗格里露着个脸让他们看,再转过身把后脑勺和脊背还让他们看,我说:看够了吧?他们说:真是个人样子!我就大吼一声:滚!
……
我无法去睡。油灯光越来越粘稠,窑门外的狗似乎有了梦呓,那么吠了一下,再就无声无息。乌鸦仍在不断地拉屎,但已经看不见乌鸦了,它们的颜色和夜搅在一起,白皮松的阴影浓重地罩住了硷畔沿。
当我被拉扯着进村,挣扎中我大声呼叫着王总,王总答应给我找工作的,身旁的人哈哈大笑:王总发财了,正数钞票呢!一拳就打在我下巴上,醒来后我就在这土窑里了。
油灯的芯吧吧地响,还溅了一下火花。这村子至今仍没有电灯。黑亮爹就在这时又开了窑门出来,走向井台,手里提着那双高跟鞋。
那是我的高跟鞋呀。我在城里就买了这一双高跟鞋,真皮的,五百元,是把娘收捡来的两架子车废品卖掉了买的。为此,娘跟我怄气,说高跟鞋是城市人才穿的,你乱花的什么钱?!这话我不爱听,我告诉娘:我现在就是城市人!这钱算我借的,会还你的,五百元还五倍,两千五百元!
我穿上了高跟鞋,个头一下增高了许多,屁股也翘起来,就在屋里坐不住,噔噔地到街道去,
噔噔地又从街道返回出租屋大院。房东老伯说我是飞着走哩:呀呀,谁会觉得胡蝶是从乡下来的?娘说: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乌鸡是乌在骨头上的。
高跟鞋现在却提在黑亮爹手里。黑亮爹每天晚上把高跟鞋栓吊在水井里,第二天早晨再把高跟鞋从水井里提出来,一日一日,不厌其烦。这是村里的一种讲究:凡是谁家有人丢失,或是外出了久久不归,家里人就把这些人穿过的鞋吊在井里,盼着能寻到和早日回来。
(选自贾平凹《极花》,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那个傍晚,在窑壁上刻下第一百七十八条道儿”,小说开篇设置悬念;“六个月来我关闭在窑里”照应开头,解答了读者的全部疑惑。
B.小说多次写到“乌鸦拉屎”这一情节,或让人联想到环境的污秽,或渲染悲伤压抑的氛围或烘托出胡蝶孤独、烦躁、无奈等复杂的心情。
C.窑里的老鼠在咬纸箱,我可能是被关的太久了,也太寂寞了,于是我很悠闲地听着这黑暗中传来的生命的唯一声响。
D.我被关在黑亮家的土窑里,村民们找借口前来围观,还说我“真是个人样子!”既表明这些人的庸俗无聊,又直接写出了我的美。
 
E.小说通过叙述被拐卖女孩胡蝶的故事,折射出现实生活中拐卖妇女的社会问题,也试图借胡蝶的所见所闻启示人们思考拐卖背后更深刻的原因。
【小题2】小说开头交代顺子一家的遭遇,这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用了较多笔墨来写胡蝶的“高跟鞋”,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的用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1-19 02: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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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满分16分)
隔壁的父亲
周海亮
给父亲开门时,我正接着电话。电话是朋友打来的,约我中午小酌。我从父亲手里接过一个很大的纸箱,耳朵旁还夹着手机叽里呱啦地回着话。
父亲寻一双最旧的拖鞋换上。问我,要出去?
我说朋友约我吃午饭,不过不着急。打开纸箱,里面塞满烙得金黄的发面烧饼。
这才想起,又到了七月七。我们这里有个风俗:七月七,烙花吃。花,即发面烧饼。以前在老家,每逢这一天,心灵手巧的母亲都会烙出满锅金灿灿香喷喷的烧饼。我搬进城里住以后,母亲便会将烙烧饼的时间提前几天,然后打发父亲将烧饼送到城里。老家距城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但是,我似乎总也没有回家的时间。
和父亲喝了一会儿茶,手机再次响起。我跟父亲说,要不一起去吧?父亲一脸惊慌,说,那怎么行?我一个乡下人,怎好跟你文化圈的朋友吃饭?我说,那有什么?正好把你介绍给他们。父亲一听,更慌了,说,不去不去,那样不仅我会拘束,你的朋友们也会拘束。我说,难道你来一趟,连顿饭也不吃?父亲说,没事没事,回乡下吃,赶趟儿。我说,干脆这样,我下厨,咱俩在家里做点吃的算了,我这就打电话跟他们说。父亲急忙阻拦我,说,做人得讲诚信,答应人家的事情,失约多不礼貌。你去吃饭,我正好回乡下——乡下好多事呢。我说,你如果不去,我也不去了。当爹的进城给儿子送烧饼,儿子却没管饭,等我回村,别人还不戳我背骂我?再说,我早就想跟你一起吃顿饭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与父亲达成协议:偷偷在那家酒店另开一个只属于我和父亲的小包间。这样,我就既能够不驳朋友面子,又能陪父亲吃一顿饭了。父亲勉强同意,路上还一个劲儿嘱咐我别点菜,就要两盘水饺,一人一盘,聊聊天,多好。到了酒店,小包间正好被安排在朋友义不容辞的大包间的隔壁。我没敢惊动朋友,悄悄帮父亲点好菜,又对父亲说,等菜上来,你慢点吃,我去那边稍坐片刻,马上回。父亲说,那你快点儿!还有,千万别说我在隔壁啊!我笑了。父亲像刚刚进城时的我一样,拘谨。
做东的朋友一连敬酒三杯,嘴里滔滔不绝。我念着隔壁的父亲,心里有些着急,说,要不我先敬大伙儿一杯酒吧,敬完我得失陪一会儿,有点事。朋友说,还没轮到你呢!我急了,说,我爹在隔壁。满桌人全愣了。
我说,今天我爹进城给我送烧饼,我把他硬拉过来。让他过来坐,他死活不肯。现在他一个人在隔壁,我想过去陪他一会儿。
朋友们长吁短叹,说,你爹白养你这个儿子了——你这算什么?在隔壁弄个单号?还愣着干什么?快请他过来啊!
我说,他肯定不会过来。如果你们不想让他拘束让他难堪,就千万不要拉他过来。
朋友说,那我们现在过去敬杯酒,这不过分吧?
我拗不过他们。朋友们全体离席,奔赴隔壁。推开门,我愣住了,房间里只剩一个埋头拖地的服务员。我问,刚才那位老人呢?服务员说,早走啦!你点的菜,也都被他退啦!不过,他打包带走一盘水饺,说想让乡下的老伴尝尝城里的水饺。
我们沉默良久,不知该说什么……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2年第4期)
【小题1】对小说第五段(“和父亲喝了一会儿茶……早就想跟你一起吃顿饭了”),以下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5分)
A.作者在招待父亲时,朋友电话来催,作者不想把自己的父亲一个人留在家里,想带父亲一起与朋友小酌。
B.父亲起初不愿意与儿子赴约的原因是儿子的圈子都是有文化的,而自己一个乡下人,没有什么文化。
C.作者觉得父亲给自己送来烧饼,作为儿子的自己连顿饭都不管,老家的人肯定会在背地里说他骂他。
D.父亲反复推辞儿子的挽留,可以看出父子两人都是很讲诚信守约的人,作者也是一个很孝顺的人。
【小题2】【小题3】下列对文本中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5分)
A.小说开头时,作者接过父亲送来的纸箱,耳朵旁边还夹着手机跟朋友回着话,刻画了作者世故,对父亲的到来并不觉得有多激动。
B.“老家距城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中“不过”说明作者觉得父母送烧饼也是应该,同时也对自己总也不加老家的行为表示了内疚。
C.与父亲最终达成的协议是让父亲就在作者聚会的酒店里另开一个小包间,这样作者既陪父亲吃了一顿饭,又不驳朋友面子。
D.听说作者的父亲就在隔壁,朋友们非要相邀并敬酒,作者却万般推辞,表现了作者看重朋友情义,也说明作者很了解自己的父亲。
【小题4】【小题5】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6分)
A.小说主要运用了第一人称叙事的手法,反映了父子两代人不同的生活方式,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B.作者入城后,虽然变得世故,但对父亲的感情似乎一直没有变化,这是小说正面颂扬的一个主题。
C.父子之间的协议是作者在亲情与友情之间找到的一个平衡点,反映了当前社会良好的人际关系。
D.作者与朋友吃饭时,心里一直对父亲念念不忘,但又不敢说父亲就在隔壁,是因为怕父亲拘束难堪。
E. 小说以“沉默良久,不知该说些什么”结尾,一方面是作者内疚的表现,一方面则表现了父亲的伟大。
【小题6】小说的标题“隔壁的父亲”有一定的含义和作用,结合你对小说的阅读,谈谈你的理解。(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李家的党员
七月
枣树村有个叫老九的,当了10个年头的兵,入党没提干,复员回村了。
复员的老九和父亲说,直接落脚在县城里做生意,闹腾几年。壮志雄雄,要赚个金钵满盆。父亲支持他,说拼光家底也支持他,只要他会翻着跟头挣大钱。
复员的老九和父亲说,闹腾几年回村当干部,当村长,当书记。
父亲说他从部队里刚出来头脑简单,幼稚幼稚太幼稚,随后追问了一句:“不管是挣是赔?”
“不管是挣是赔。”儿子眼神刚毅。
父亲心里有数:挣钱了,你就舍不得回村了,钱这东西,越挣越上瘾;赔钱了,你也没脸回村了,人家讲究衣锦还乡,你光着屁股咋回来?村干部的差事绝对落不到儿子身上。父亲清楚村里人当下的心境,瞪着眼睛往钱眼里钻,针眼儿大的便宜也不嫌小,领导起来难着呢。父亲舍不得儿子遭这份罪。
父亲说:“行,支持你。”
父亲说话算数,卖了牛羊卖了骡马,筹措了一把大票子,用报纸包住递给了儿子:“用点心,你那点安家费赔光了不要紧,别把你老爹的家底赔进去,还要置办嫁妆娶媳妇呢。”
老九说话也算数,闹腾了几年果然回村了。
回村的老九真的当上了村干部,不是村长是书记。村里人都说书记要比村长大。
你们说大我就大。一上任老九就大当家似的主持召开党委会,主持召开村委会。
第一场会,老九说:“村口修座桥吧,一条水沟拌着村子通往县城的路。”
就有人扳着手指头算。算来算去,需要几万的水泥沙石钱呢。村里穷得叮当响,这么多的钱谁来出?
老九大手一挥,说:“我来出。”
有人听了呵呵笑,说老九真会开玩笑,问老九:“上级给了扶贫款?还是农业局拨了专项资金呀?”
老九说:“你说开玩笑就开玩笑,一砖一石给你张罗来就是了。”
父亲做为老党员,列席参加了儿子召开的两委会,听说儿子要自掏腰包买沙石料,心里打了一个大颤颤:儿子这是唱的哪出戏?
老九说出钱,委员说出工。
一个委员站起来:“你出料钱我出工。”委员想,书记修桥挣了钱,也绝对不会亏待自己的。
“你当真?”老九问。
“书记当真我当真。”
树叶长齐了,天气还不热,春耕大忙欠火候。老九说这个时机最合适。
第一天拉水泥,第二天拉沙石,三五天的功夫,动工了。
老九忙,忙在工地上。
委员忙,忙在打探消息上:专项资金扶贫款。
村长忙,忙着叮嘱村会计:“进帐的每一笔资金都要做汇报,书记再大,也必须通过村民代表来审核,一个人绝对不能随意开支村里的钱。”
村桥很快竣工了。村民乐了,委员急了,村里帐户上没多一分钱,私底下对工匠的承诺怎么兑现呀?“跟着书记干,你们不会吃亏的,一个铜板的工钱也少不了。”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想得想得委员头上冒出了汗。
村桥竣工了,父亲私底下问儿子:“几年的挣头你都搭在村里呀?”
儿子看着父亲咪咪笑:“不全搭,有剩头。”
敲锣打鼓、鞭炮齐鸣的村桥竣工庆典大会上,老九搬出了一把大票子,一五一十地分发给了工匠们。工匠们说,家门口挣大钱,跟着书记干真的不吃亏啊。
村长问书记:“这些钱到底哪来的?”
老九说:“有个叫李为民的村民捐赠的。”
军人李为民,党员李为民,书记李为民,这时大家才想起,老九还有个学名叫李为民。
“你这不是开玩笑?”
老九说:“这可不是玩笑事!”
饱经沧桑的父亲跺了脚:“没白疼你,没白养你。”
这一脚,震得沟渠里的清流哗啦啦地响。
(选自《小说选刊》2016年第9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父亲对老九复员后要在县城挣大钱的做法大力支持,原因是他断定老九无论赚还是亏都不会回来担任村干部这苦差事。
B.老九在会上承诺自己负责出修桥的钱,委员答应出力,但是村长不支持,暗中提放老九,叮嘱村会计所有款项要向他汇报。
C.小说结尾极富意蕴,用比拟的手法写父亲跺脚,震得沟渠里的清流哗啦啦地响,暗示了父亲以及全村百姓对老九的赞叹。
D.小说情节并不离奇曲折,但人物形象十分鲜明,构思精巧,主体部分以对话为主;把老九取名为“李为民”,突出了主旨。
【小题2】小说在刻画老九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设置了哪些伏笔?请找出两处并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壮士   
周海亮
100米决赛,只需保住一枚银牌,他所代表的城市的奖牌数,就会跃居第一。并不仅仅是一个名次的概念,这代表着许多实实在在的东西。100米是最后一项赛事,那是他们最后的超越机会。
他当然有拿一枚银牌的实力。
发令枪还没有响,他就冲了出去。是抢跑。他受到裁判的警告。气氛变得骤然紧张。
教练告诉他,银牌,一定要拿到手。拿了银牌,你就成为城市的英雄;拿不到,你就是城市的罪人。可是现在,站在起跑线上,他认为自己必须第一个冲过终点。第二名,银牌,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如此。
发令枪第二次想起来。他第一个弹出去。他像一只神鹿。像一阵疾风。像一道闪电。像节奏极快的说唱或者音乐。周围山呼海啸,可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终点的那根红线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仿佛伸手可及……
突然有人从身边超越。是实力最强的那个对手,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冲刺能力。现在他落到了第二名。他和第一名,只有小半步的距离。他调整着自己的节奏,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试图重新夺回第一名的位置,可是他办不到。小半步,将成为第一和第二的距离,金牌和银牌的距离,天堂和地狱的距离。
其实,他的任务,不过是一枚银牌。有了银牌,他就是英雄。可是他知道,今天,他必须最先碰触那根红线。第二名对他来说,注定是一场灾难。
终点向他奔来。那根红线向他奔来。可是他和第一名,仍是小半步的距离。对手即将撞线。他即将崩溃。
最后一刻,他扑向终点。他向那条红线,伸出了两手。
他抓住了那根代表胜利的红线。他把它抓得很紧。抓紧红线的刹那,他重重摔倒在地。他飞快地爬起来,一瘸一拐跑向摄像机。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他挥舞着那根红线,冲摄像机不停地喊,看到了吗?红线!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他的膝盖上流着血,一小块白骨清晰可见。
所有人都惊呆了。人们忘记了阻止他。人们认为他成了一个疯子。整个体育场雅雀无声,人们只听到他一个人近似于疯狂的呐喊,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
理所当然,他犯规了。他被取消了成绩。他丢掉了那枚到手的银牌。他成了城市的罪人。
并且,终点的突然摔倒让他有伤的左腿加重了伤情。虽然他仍然可以跑,但却不再能参加任何比赛。他只好选择了提前退役。
可是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
因为女儿。因为他向女儿保证过。
出征前,三岁的女儿坐在妻子怀里,说,爸爸能得第一名吗?妻子说当然能,爸爸就是第一名去的。他赶紧瞪一眼妻子。他知道自己没有跑第一名的实力。女儿说那我也要去看。他说这可不行,人家不让的。女儿不干,哭闹了半天,哭得他和妻子心烦意乱。最后女儿终于妥协,但是却要他亲口答应她一定要跑第一名。他红着眼睛抚摸了女儿圆圆的脑袋。他咬咬牙,做出一个决定。他说会的。一定会的。我会第一个拿到那根红线。第一个拿到红线的,就是冠军。到时你肯定会在电视上看到。我保证。然后,他躲到洗手间里,嚎啕大哭。
这是女儿最后一次看他的比赛。大夫说,她的病情正在极速恶化,她活不到这个月底
其实他本该呆在家里陪着自己的女儿。可是,城市需要他的银牌。
其实他本该为这个城市夺取一枚银牌。可是,女儿需要他的第一。
所以,他去了,然后,他只能犯规。
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他选择了后者。
(选自《小说界》,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他”第一次抢跑的描写,表现了他的焦虑和紧张;而教练反复叮嘱客观上更增加了他的压力,暗示了他必然面临的悲剧结局。
B.小说中反复出现的“那根红线”,“他”不惜一切手段想要得到,最终却只能通过犯规方式来不光彩地获得,给读者以强烈的震撼。
C.小说大量运用短句,构成短小的段落,节奏感极强,既符合比赛这种激烈的场景,又暗合人物矛盾重重的心里活动,富有表现力。
D.这篇小说构思巧妙,内涵蕴藉,充满爱与力量的故事感动着读者的心,小说中人物的做法虽然有些不当,但却会引起读者的同情。
【小题2】小说插叙“他”出征前发生在家里的这一段情节,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3】在“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对此,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第二条路
陈力娇
战争打得很苦,一个连的兵力被吞噬。敌人的炮火还在猛攻,连长举着望远镜,对身边的丁二娃说:“活着是出不去了,看看我们是文死还是武死吧。”丁二娃的一只耳朵已经被削掉了,一圈绷带斜缠在脑门和下巴上。他问连长:“文怎么讲?武怎么讲?”连长放下望远镜,掏出烟,指指身后的山崖,说:“看到了吧,那有一线天,不怕死就从那攀上去,或许有救;还有就是做假投降,等敌人上来和他们同归于尽。”
丁二娃想了想,说:“听你的,连长,我这命,活着是你的,死了是阎王的。”
连长听了丁二娃的话,把烟放在嘴里要嚼,他找不到火,浑身上下没一根火柴。丁二娃看了,忙跑到不远处一棵烧焦的树桩,拾过一块木炭。
连长高兴了,拍着丁二娃的肩说:“好小子,下辈子若带兵,我还带你。”
丁二娃嘿嘿地笑,黑一块白一块的脸,到处是憨相。
鬼子的又一轮冲锋开始了。这次比上一次还猛烈。众多的迫击炮,把他们俩身后的树都炸飞了,他们躲在掩体里,泥土落了一头一脸。
丁二娃说:“妈的,鬼子可真坏透了,连棵树都不给留。”丁二娃指的是山崖前方,从岩缝里长出的那棵松树,如果它不被炸飞,攀着它正好能上一线天。
连长可没丁二娃的心思,他在往腰间绑手榴弹,十几颗手榴弹被他依次捆在内衣里。连长瘦,穿上衣服和没捆一个样。
丁二娃也想像连长那样往腰间捆,可是办不到,没有了,他除了有七颗子弹,别的什么都没有了,这让他很沮丧,有一身的力气没处使,只等着送死。
山上起雾了,五十米之外看不见人,只有一股股风吹过的时候,鬼子猫着的腰身才露一下,但马上又像两片幕,迅速合上了。
连长捆好手榴弹,回过头对丁二娃说:“娃子,你上一线天吧,全国解放那天,你给我立个碑,也好在人世留个念想儿。”丁二娃听了连长的话,啪地打了个立正:“连长,丁二娃誓死和你战斗到底!”
连长的眼睛就湿了,他咬咬嘴唇,又一次拿起望远镜,看到小鬼子如同水中的船,正互相乱撞。连长说:“二娃,看到了吗,鬼子再前进二十米,你就到掩体的北侧打枪,打两枪后,再到掩体的南侧打枪,动作要快,迷惑敌人,让他们摸不清我们的人数。”二娃点头,并做好准备。
鬼子越来越近了,前一排已经直起了腰身。
“二娃,把前边那个军官干掉。”连长说。二娃躲在树后,只一抬手,那个军官应声倒下。二娃退下来,跑向南边的阵地,还是手起枪落,又一个鬼子应声倒下。
鬼子开始小心了,他们由站着迫近改为匍匐前进,而二娃的子弹也快用完了。
二娃只有在死去的战友身上寻找武器,正翻着,就听连长哼了一声,之后倒在了他的脚下。二娃看到,一颗子弹,正中连长的眉心,就像小时候,妈妈在姐姐的眉心点上个小红点。
“妈的小日本!”二娃向着鬼子的队伍甩了两枪,可是子弹太贵重了,就剩三颗了,由不得他浪费。他勉强在一战友身下翻出一颗手榴弹,迅速抛了出去。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二娃突然改了主意,何不趁机逃跑,逃跑可比和敌人同归于尽更有赚头。二娃看一眼连长说:“连长,反正你也死了,我就不跟你去了,我会给你报仇的!”他把刚才对连长的许诺忘得一干二净。
二娃双手遮住嘴巴对着鬼子喊:“别开枪,我们投降!”
二娃又喊:“我们身上都捆着手榴弹,你们若开枪,就连你们一起炸飞喽。”
鬼子真就没有开枪,但也没有向前半步,二娃趁机把连长抱起放在战壕沿上,只露出上半身,两边用战友的尸体支撑着。
一杆步枪被二娃插在地上,二娃脱下自己的白衬衣挂在上面,白衬衣带着血迹十分醒眼,在连长的头上飘呀飘。二娃说:“连长,莫怪我呀,我这也是万不得已呀,都做鬼了谁还来打鬼子啊。”二娃极力把道理说得更像道理。
连长好像听懂了,他的头一直傲立着,不偏也不倒,两眼怒目圆睁,身旁的战友也簇拥着他,如同抬着一顶轿子,去和小日本算账。阵地静了下来,小鬼子在一步步靠近,而这会儿的二娃,已经不在连长的身边了,他凭着一身好功夫,两腿蹬住崖壁,双手倒换着,一点一点攀上一米宽、二十几米高的一线天。几乎是一眨眼的光景,也就三五分钟吧,鬼子上来了,他们战战兢兢、层层叠叠围住了连长,判断他是否还活着,就在他们举棋不定,想上前试试连长还有没有气息时,不知从什么方向,射来三枪,一枪打死鬼子的军官,一枪打翻了想试连长是否还活着的那个士兵,而第三枪则打在连长腰间那捆手榴弹上。顿时,数声爆炸,火光冲天,一朵朵红蘑菇瞬间绽放,染红了半个阵地。
烟雾弥漫了许久,少数从地上爬起来的鬼子,稀里糊涂地听到不远处的一线天方向,传来野狼一样的哭声,那声音撕心裂肺,痛苦悠长,可是他们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只是哭,而没再对他们形成任何威胁。
(有删改)
丁二娃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没文化
俄安德烈·马卡罗夫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个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呢。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儿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迁入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这整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iPad。”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竟然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只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
科利亚只有三本书幸免于难,这三本书一直在他床底下放着,他从来没拿出来过,但名字似乎还记得。第一本是《鼠疫》,很有哲理,但非常枯燥,一看就犯困,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可笑,叫加缪,像白兰地的名字,所以他记住了。还有一本是爱伦坡的,一位美国作家。他的故事适合夜里读,比任何一部恐怖片都纯净。最后一本是幽默作品,叫《三十只狗崽》,是一个叫米哈伊尔的人写的,里面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关于狗的话一句也没有,写的都是形形色色的野蛮人,史前的。这不难理解,不管是电视,还是互联网,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都没有,只有带着一个圆圆的小喇叭的收音机。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科利亚的妻子看来,他们能够继承姑妈的一套房子是上天给予的补偿,而与姑妈没有任何关系,由此可知她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B.小说中的“姑妈”是次要人物,但也是线索人物,她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人,和科利亚夫妇形成鲜明对比。
C.科利亚想把姑妈的书放到儿子的房间,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儿子追求的是流行,他对传统的纸质书籍是排斥、抵触的。
D.科利亚的妻子最终还是把姑妈留下的书卖掉了,因为在她看来,这些书是没有用的东西,这照应了文章的标题“没文化”。
【小题2】科利亚和他妻子“没文化”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回答。
【小题3】本文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种现象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