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互联网反腐热情如何纳入法律程序之中
范传贵
①针对网帖爆料的广东深圳龙岗街道办南联社区干部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一事,11月 27日,龙岗区监察局牵头区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就此事展开调查,并暂停了周伟思的职务。
②在“坐拥20亿资产”的网帖被广泛关注后,当事人周伟思向媒体大吐苦水,自称遭人污蔑。他表示自己早已知道发贴人是谁,因为之前的一次拆迁工作,一些人和开发商发生了矛盾,转而针对他发起网络攻击。而对于自己名下的大量的房产,他表示自己在到社区工作前,是开公司做生意的,房子大部分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的。
③对于周伟思的辩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不能完全否认其可能性。“网络反腐”要是没有被利用好,很可能就会沦为打击报复、党同伐异的工具,这样的事情已经在很多地方发生过;也有人认为,互联网反腐倡廉具有广场效应,它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中国的腐败现象。
④“而出路就在于将其内化为一种体制内的反腐制度。”乔新生说,“互联网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充其量只能扮演“线索提供者”的角色,而无法从根本上打击腐败分子。正确的做法是,把互联网使用者高涨的反腐敗热情纳入法律程序之中,让他们积极主动地向反腐败机构反映问题,然后通过正式立案调查程序,发现并且解决问题。”
⑤他向记者举了香港廉政公署的例子:“香港几乎没有‘网络反腐’这个概念,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市民能够更多地通过正常举报程序来反映问题,如果反映后24小时内没收到回复,可以投诉;另外,如果在网上发表的信息稍有不实,市民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⑥乔新生说:“只有把互联网反腐的热情逐渐地纳入法律程序之中,才可以确保我国反腐倡廉有序推行。”
⑦“反腐倡廉走向制度化、法制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包括‘网络反腐',我们也正在向这个方向努力并取得进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将“网络反腐”纳入制度程序之中,才能进一步地去完善相关法律,对它进行规范。
⑧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也曾对此发表过看法,他认为针对网络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建立相关的机制:“什么样的问题,给出什么样的机制来组织调查研究,应该把它制度化;如果是诬陷,他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两方面都给予规范,既保护监督人的权益,也对监督人本身发帖行为进行规范。”
⑨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在纪检监察领域已经建立起了一些针对互联网举报的反应机制。比知在处理雷政富案件中,重庆市纪检监察部门之所以能够快速反应,是因为近些年来中纪委要求全国各地的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专门的互联网络信息搜集反馈系统,正是这系统让重庆市纪委搜集到网络信息后,可以迅速启动有关反腐败的预警机制,并且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公之于众。
⑩“但仍有需要完善之处。”乔新生认为,最好的方式就是将现有的举报系统与互联网的举报模式相结合,“一方面,进一步将互联网举报纳入制度体系;另一方面,现有的举报系统也应借鉴‘网络反腐’经验,充分重视举报信息的特殊性,为当事人匿名举报建立更加快捷的通道和反应机制。”
(选自《法制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乔新生认为,不能否认周伟思的辩解, 要利用好“网络反腐”这一途径,避免使其沦为打击报复、党同伐异的工具。 |
B.乔新生认为“网络反腐”只能提供线索,无法从根本上打击腐败分子,应该将其内化为一种体制内的反腐制度。 |
C.反腐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即反腐机构首先要正式立案,调动“网络反腐”热情,让他们们积极主动反映发现的问题,并去解决。 |
D.本文并未否定“网络反腐”,而是主张将其纳入制度体系,也希望现有举报系统借鉴“网络反腐”经验,建立更快捷的反应机制。 |
【小题2】目前,我国在网络反腐方面还存在哪些弊端?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小题3】你认为当前在我国提倡合理利用“网络反腐”,有哪些积极意义?